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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揭上市公司内幕遭警方通缉 市民因转载文章被刑拘

2010年07月29日 09:53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杨育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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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 杨育才 实习生 朱 燕

因为连续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公司的内幕交易,《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近日遭到该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警方的网络通缉。不仅如此,丽水警方还将转载仇子明文章的杭州男子当作“线人”刑拘。

昨天凌晨,仇子明在自己的微博上透露了自己被网络通缉的消息,并坚称自己的报道都是事实。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引起各方强烈关注。

昨天下午,本报记者先后致电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经济观察报》社,证实了仇子明被网络通缉的事实。《经济观察报》还公开声明,指责凯恩公司践踏公众知情权。而凯恩股份公司则向记者表示,将坚持追究仇子明恶意诽谤、诬陷行为。

记者微博透露被网络通缉

在仇子明的微博上,最后一条博文是在昨天下午2点49分用手机发送的。仇子明在微博中表示,之所以出来说话,就是不怕,因为所报道的都是事实,手上有王白浪(凯恩董事长)犯罪铁证。

昨天下午,记者在经济观察报的官网上找到了仇子明关于凯恩股份公司的三篇报道。分别是6月7日《凯恩股份改制:偷天换日谜团待解》、6月18日《凯恩股份再调查:隐瞒的关联交易》、7月16日《凯恩股份电池业务前景不明,巨额关联交易价值几何》。报道中提及,凯恩股份公犯有”涉嫌通过土地转让存在非法利益输送、欺诈上市等等“罪行”

在此前的微博里,仇子明还写道:最近在折腾某上市公司的负面新闻,北京一基金经理兄弟善意劝我不要做,因为他从消息渠道获悉,一级别很高的官员新近重仓了这只股票。

仇子明透露,在系列报道的间隙,凯恩公司还多次找人行贿他和报社,但都被拒绝。他表示,对于被通缉,他并不害怕,而且要等到遂昌公安局向他道歉。

公安局:让他过来说明情况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该大队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官向晨报记者证实了仇子明被网络通缉的事实。“通缉的罪名是‘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我们也是在接到凯恩公司报案后才立案侦查的,现在主办民警正在向浙江丽水市公安局汇报情况,过段时间,我们会向社会做出说明。

这名警官还表示,遂昌公安局网络通缉仇子明,主要是想让他过来把情况说清楚。

当事公司表示文章是诽谤

在仇子明6月7日第一篇稿子《凯恩股份改制:偷天换日谜团待解》见报之后,凯恩股份公司立即于6月8日发布澄清公告,否认公司在改制中存在问题,并否认浙江证监局正对公司进行调查。

凯恩的公告还透露,针对有人利用网络媒体对公司进行恶意诽谤、诬陷的行为,凯恩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遂昌县公安局已于2010 年5月20日正式立案侦查。

凯恩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田智强昨天下午在电话中告诉晨报记者,报案之后的事情他们也不清楚,采取通缉或者其他方式是公安局的事情。但他随后强调,凯恩股份将坚持对仇子明恶意诽谤、诬陷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控告。

[责任编辑:wangkt] 标签:仇子明 通缉 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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