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新材:拟增发收购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增发收购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苏华评报字[2010]第018号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增发收购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 6
一、 绪言........................................................................................................ 6
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 6
三、评估目的................................................................................................. 22
四、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 22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23
六、评估基准日 ............................................................................................. 23
七、评估依据................................................................................................. 24
八、评估方法................................................................................................. 26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1
十、评估假设................................................................................................. 32
十一、评估结论 ............................................................................................. 33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 34
十三、评估结论使用限制说明 ........................................................................ 37
十四、评估报告日 ......................................................................................... 37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I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评估报告书附件
1、 经济行为文件
2、 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
3、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5、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6、 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7、 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8、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9、 业务约定书复印件
10、 资产基础法评估明细表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II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
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
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
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
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
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
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
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抵押及担保事项等问题
进行了如实的披露。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法律权属的关注
和查验,并不构成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任何形式的保证。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
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
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本报告评估结论是注册资产评估师对本次委托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
于报告限定的评估目的、价值类型和评估假设限制条件下形成的专业意见,不
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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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增发收购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苏华评报字[2010]第018号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
评估准则,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评
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东权益价值进行
了评估。
一、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根据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 11 月 12 日股东会决议精神,江苏九鼎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100%股权
二、评估目的
为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的全
部股权提供作价参考。
三、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集团)的 100%股权价
值,属于企业价值评估。
本次的评估范围为:股权涉及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0 年
9 月 30 日)时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月 30 日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2007 年—2010 年 1-9 月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信会师报字(2011)第 10650 号”审计报告审定。审定后资产总
额为 88,060.73 万元,负债总额为 57,331.27 万元,净资产为 30,729.46 万元。 88,
同时委托评估的还包括天马集团控股的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基准日时的账面组
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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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协议投投资比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原始投资成本账面价值
资期限例
1常州常菱玻璃钢有限公司1993.9922760.0%2,176,079.781,926,862.52
2常州天马集团玻璃钢有限公司2006.42060.0%3,000,000,003,000,000,00
3常州海克莱化工有限公司2007.12.3150100.0%26,800,000.0026,800,000.00
4常州天鹏化工有限公司1999.122085.0%850,000.00850,000.00
5常州长江玻璃钢有限公司1986.122790.0%270,000.00270,000.00
6常州华碧宝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2001.7.21535.0%3,486,000.008,271,708.23
7常州糖烟酒股份有限公司0.31%120,000.00120,000.00
小计36,702,079.7841,249,672.6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净值合计36,702,079.7841,249,672.65
对上述投资的前六家控股长期投资单位我们本次履行了与母公司一致的完整
的评估程序,对其在基准日时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只有常州糖烟酒股
份有限公司的账面投资成本 12 万元,约占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为 0.31%,从天
马集团提供的财务资料显示,2000 年以来该项投资十多年来既无分红记录也无送
配股记录,因此按核实后的投资成本作为评估值。
我们的评估范围与委托评估范围一致,具体以天马集团的申报明细表为准。
四、价值类型
我们选取了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类型。
五、评估基准日
本次选定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0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六、评估方法
本次对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时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分别采用
了成本途径的资产基础法和收益途径的未来现金流折现(DCF)法进行了评估。
七、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成本法)评估结论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二�一�年九月
三十日时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的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0 年 9 月 30 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流动资产30,244.7430,162.27-82.47-0.27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非流动资产57,815.9962,273.584,457.607.71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4,124.974,621.80496.8312.04
投资性房地产
建 筑 物27,221.7226,546.44-675.28-2.48
设备12,301.5117,112.124,810.6139.11
在建工程6,544.316,122.54-421.77-6.44
无形资产7,358.347,622.79264.453.59
其中:土地使用权7,337.657,531.42193.772.64
资产合计88,060.7392,435.854,375.134.97
流动负债43,321.3743,348.3426.970.06
非流动负债14,009.9014,009.900.000.00
负债合计57,331.2757,358.2426.970.05
净 资 产30,729.4635,077.614,348.1514.15
(二)收益法的评估结论
经采用收益途径的未来现金流折现(DCF)的方法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0
年 9 月 30 日和持续经营前提下,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
为 29,159.89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玖仟壹佰伍拾玖万捌仟玖佰元整。 29,
(三)评估结论的选取
天马集团是我国较早主要玻璃钢原材料的企业之一,其玻纤土工格栅、玻纤
薄毡、玻纤短切毡等三大类产品属于玻纤行业的传统产品,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
市场萎缩,需求下降,利润减少,加之天马集团又逢整体搬迁,贷款建设的 3 万
吨无碱玻纤池窑拉丝项目自 2007 年底开始建设一直未能投产,每年的贷款利息负
担沉重。因此天马集团目前的收益与其占有的资产相比,只是其中部分资产发挥
了效益。其溢余资产(主要是在建工程池窑)和非经营性资产(主要是出租资产)
的应有收益并未在被评估企业的现有预测现金流中体现。
鉴于上述原因,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比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论高
5,917.72 万元。 万元。
由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反映的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估算现有
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即通过估算构成企业的全部有形
资产和负债的市场价值来反映被评估企业的股权价值。出于对原有股东(包括国
资)资产价值等额补偿的考虑,我们建议选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作为本次股
权交易价格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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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在评估基准日 2010 年 9 月 30 日和持续经营前提下,在不考虑股权缺乏
流 通 性 折 扣 的 前 提下, 常 州 天 马 集 团 有限公 司 全 部 股 东 权 益的市 场 价 值 为
35,077.61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伍仟零柒拾柒万陆仟壹佰元整。 万元,
本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 2010年9月30日至2011年9月29日。 2010年9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
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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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苏华评报字[2010]第018号
一、 绪言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
鼎新材”)、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集团有)的共同委托,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了成本途径和收益途径的评
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于 2010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30 日的市
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委托方概况
委托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简介
公司名称: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新材或委托方一”)
注册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 1 号
注册资本:1352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顾清波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2、历史沿革
九鼎新材前身为南通华泰股份有限公司,系 1994 年 5 月 22 日经江苏省体改
委苏体改生[1994]290 号文《关于同意设立南通华泰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 号文《
以定向募集方式于 1994 年 6 月 30 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关于同意设立
南通华泰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公司成立时的股本总额为 1,2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计 1,200 万股。发起人认购 901.7 万股,占股本总额的 75.1%,其中:如
皋市玻璃纤维厂(简称“玻纤厂”)以部分固定资产及存货经评估后折股 701.7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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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简称“泰慕士服)和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简称
“北方公司”)以货币出资各认购 100 万股,分别占股份总额的 58.5%、8.3%、 100 万股
8.3%;募集股份 298.3 万股,占股本总额的 24.9%,其中:向社会法人江苏钢球
厂募集 100 万股,向公司 168 名内部职工募集 198.3 万股,分别占股份总额的
8.3%、16.6%。 公司发起人为玻纤厂、泰慕士和北方公司,其中玻纤厂是公司的
主要发起人。
1995 年 9 月更名为“江苏九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 5 月更名为“江
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鼎新材料)。
2007 年 11 月 27 日,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
会证监发行字[2007]449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通知》批准,获得 2007 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2007 年 201 号” 2007 年
《关于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获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 2000 万股。2007 年 12 月 11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8000 万股。2007 年 12 月 26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九鼎新材”,股票代码:002201。
上市后经过历次送转股,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九鼎新材总股本为 13520 万
股(注册资本 13520 万元),全部为流通 A 股,其中:实际流通 A 股 5855 万股, 13520
限售流通 A 股 7665 万股。 A 股 76
截止 2010 年 9 月 30 日,九鼎新材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股)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0.3468,053,153
顾清波境内自然人4.456,019,983
徐荣境内自然人0.71964,542
姜鹄境内自然人0.70951,542
北京通航技贸易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69936,299
徐振铎境内自然人0.65874,107
胡林境内自然人0.50672,644
顾泽波境内自然人0.46624,479
朱谦信境内自然人0.42561,908
刘敏境内自然人0.37494,000
九鼎新材的控股股东为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截止 2010 年 9 月 30 日持有
九鼎新材 50.34%股权(6805.32 万股)。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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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波先生;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 5,000 万元,股东由 28 名自然人构成;注
册地点为如皋市中山东路 5 号,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如皋市。九鼎集团经营范围为
针织物漂染;服装、针织面料及辅料、绗缝制品、PLA 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制造、 生物可降解塑
销售;企业资产投资、管理与咨询。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顾清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
或地区长期居留权。任九鼎集团董事长,目前持有九鼎集团 1963.056 万股,持有
九鼎新材控股股东九鼎集团 39.26%的股份。因此,顾清波先生为九鼎新材的实际
控制人。
3、经营业务范围及主要经营业绩
经营范围:玻璃纤维纱、织物及制品、玻璃钢制品、其它产业纤维的织物及
制品、建筑及装饰增强材料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007-2009 年及 2010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情况简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资债项目2007 年2008 年2009 年2010 年 9 月 30 日
1资产总计74,153.4575,917.8078,741.8790,436.58
1.1流动资产40,145.6935,091.2530,236.4134,007.48
1.1.1其中存货5,521.977,167.016,986.109,363.87
1.2非流动资产34,007.7740,826.5548,505.4756,429.10
1.2.1投资性房地产830.50900.17848.25699.85
1.2.2固定资产30,294.5432,340.3743,639.3938,922.82
1.2.3在建工程1,419.326,188.391,076.196,988.72
1.2.4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1,171.321,145.982,619.662,581.30
2负债合计39,517.6139,568.5641,112.3652,738.28
2.1流动负债26,991.3628,542.5535,603.0149,543.82
2.2非流动负债12,526.2511,026.025,509.353,194.46
3所有者权益34,635.8436,349.2437,629.5137,698.31
3.1股本8,000.0010,400.0010,400.0013,520.00
3.2资本公积17,286.9015,686.9015,686.9012,566.90
3.3盈余公积1,500.941,681.241,800.441,800.44
3.4未分配利润7,848.008,581.099,627.669,677.41
2007-2009 年及 2010 年 1-9 月经营情况简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指标名称单位2007 年2008 年2009 年 2010 年 1-9 月份
1营业总收入万元45,718.6450,650.20 38,600.8838,336.34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8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2营业利润万元3,647.571,691.341,020.651,046.24
3利润总额万元3,846.742,070.021,301.231,292.71
4净利润万元2,970.361,803.001,160.281,108.79
(二)被评估单位(委托方二)概况
1、企业简介
单位名称: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玉龙北路 501 号
法定代表人:解桂福
注册资本:3185.65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历史沿革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国营常州建材二五三厂,是经 1960 年 5 月
31 日“建工部(60)建新办字第 8 号文”批准、于 1960 年 8 月成立的国有企业。 日“
企业成立当初为建工部直属企业,1969 年 12 月改为隶属省建材工业局领导,为
省属建材企业,由常州机械工业局代管。1986 年 1 月由省建材局隶属企业调整为
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由常州化工局管理。
1993 年,根据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常体改发[1993]46 号文《关于同
意组建”天马集团(常州)公司”的批复》,常州建材二五三厂”组建”天马集团(常
州)公司”,同时名称变更为“天马集团(常州)公司建材二五三厂”,1993 年 10
月名称又变更为“天马集团公司建材二五三厂”。2002 年 3 月隶属于常州塑料集
团公司,由常州市塑料集团公司代常州市政府行使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
1999 年,经江苏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天马集团公司建材二五三厂取
得进出口经营权。
2003 年 6 月 18 日,常州市企业改革及脱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常改革
办[2003]8 号《关于同意天马集团公司实施改制的批复》”批准天马集团公司建材
二五三厂以 2002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改制。 2002 年
2003 年 5 月 23 日,经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0013)名称变更[2003]
第 0523002《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通天马集团名称变更为“常州天马集团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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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 6 月 5 日,常州市国土资源局以“常国土资函 [2003]10 号《关于天
马集团公司建材二五三厂改制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批准土地处置方案的函》”确
认:剔除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同意天马集团公司建材二五三厂上缴 30%出让
金计 1826.73 万元,以出让方式取得面积合计 192658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1826.
2003 年 6 月 13 日,常州市财政局以“常财国[2003]28 号《关于天马集团公
司建材二五三厂产权界定及出让价格的通知》”同意天马集团公司建材二五三厂评
估后净资产 10700.88 万元(不含土地使用权)在调增 2002 年 4 月至 2003 年 2
月期间利润 588.06 万元、划出原丝项目的其他应收款 5909.73 万元、剥离公房维
修基金 96.66 万元、提留宿舍共用电费 160 万元、核减和剥离资产 1936.90 万元
后按 3185.65 万元进行挂牌改制。其中:扣除保留 20%国有股 637.13 万元,并
享受有关优惠后的出让价格为 1529.11 万元。2003 年 6 月 24 日,常州产权交易
所以常产交【2003】049 号“关于天马集团公司建材二五三厂“先出售后改制” 号“
交易报告书”确认天马集团公司建材二五三厂 80%的股权最终以 1529.11 万元由
常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转让给解桂福等 45 位自然人。 45 位自然
2003 年 6 月 24 日,常州产权交易所以“常产交确字(2003)第 049 号《产
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确认天马集团公司建材二五三厂 80%产权最终以 1529.11
万元协议转让给解桂福等 45 位自然人。 45 位自然
2003 年 6 月 24 日,经常州常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常申验(2003)第
74 号《验资报告》”验证: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185.65 万元。 号《
其中:常州塑料集团公司出资 637.13 万元(占 20%),解桂福出资 700.843 万元
(占 22%),其他 44 位自然人合计出资 1847.677 万元(占 58%)。 22%),
2007 年 12 月,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与天马集团签订《常州市国有土地
使用权收购协议》(常土储收(2007)第 33 号):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天
马集团位于常州市常澄路 1 号原天马集团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171.6 亩。其中:
土地面积 109754.4 平方米(164.6 亩),收回整治河道用地 4679 平方米(7.02
亩);地上建筑物 83554 平方米。搬迁补偿价款 19990 万元,搬迁奖励款 3710
万元,合计 23700 万元。 23700
根据常州市城市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天马集团原所在(常澄路 1 号)地功
能结构已经与城市规划用地性质不相容,因此,为响应常州市政府号召,从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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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开始,天马集团陆续从市区常澄路 1 号整体搬迁至常州市新北区新港分区滨
江工业园区(玉龙北路 501 号)。以此为契机,天马集团在整体搬迁的基础上进行
技术改造,对生产工艺和流程进行优化组合,形成高性能的复合材料生产基地。
天马集团新厂区位于新北区玉龙北路 501 号常州市新北区新港分区滨江工业园区
内,这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于 2006 年 3 月份批准设立的以发展化工产业为主的工
业园区。
天马集团的此次搬迁包括了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厂的八个下属企业及
在常州市新北区福成村的子公司—常州天马集团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上述九个子
公司全部搬入常州市新北区新港分区滨江工业园区的天马集团新厂区内,天马集
团与各子公司之间的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保持不变。至 2009 年 7 月搬迁基本结束。 2009 年
天马集团新厂区实际占地面积约 209443.42 平方米,共有三宗土地使用权, 209443
其中:两宗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合计为 192590 平方米;另一宗地在
评估基准日时后本报告出具之前的 2011 年 1 月 25 日取得了编号为“常国用(2011)
第 0439478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载土地面积 16853.42 平方米。厂区内
房屋面积约 167739 平方米。 167739
目前新厂区内除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外,还有下列子公司:
1、 常州常菱玻璃钢有限公司(主要产品:玻璃钢制冷却塔);
2、 常州天马集团玻璃钢有限公司(主要产品:冷却塔玻璃钢制品、水处理设
备玻璃钢制品、其他玻璃钢制品);
3、 常州市天鹏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产品:引发剂、促进剂、浸润剂);
4、 常州长江玻璃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玻璃钢原辅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
的销售);
5、 常州华碧宝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产品:玻纤壁布)。 常州华碧宝特
根据 2010 年 6 月 20 日天马集团的股东会决议,天马集团原自然人股东傅新
民等 31 人将其所持有的天马集团合计 725.5696 万元股权转让给常州市东海宝鼎
投资有限公司,原自然人股东黄冰一等 6 人将其所持有的天马集团合计 215 万元
股权转让给常州市南湖明珠投资有限公司,原自然人股东严龙兴将其所持有的天
马集团 40.5 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常州市南湖明珠投资有限公司 34.50 万元、转让
给原自然人股东史建军 6 万元。 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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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7 月 7 日,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以“(04000130)公司变更[2010]
第 07070002 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天马集团办理上述股权变更事
项。2010 年 7 月 9 日天马集团办理了变更事项登记、换领了营业执照。 年 7 月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0 年 9 月 30 日),天马集团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 东 名 称出资金额(人民币万元)出资比例
常州塑料集团公司637.1320%
解桂福700.84322%
雷建平254.8528%
敖文亮254.8528%
史建军197.1396.19%
潘齐华96.56953%
马伯安50.1951.57%
宣维栋20.000.63%
常州市南湖明珠投资有限公司249.57.83%
常州市东海宝鼎投资有限公司725.569522.78%
合计3185.65100.00%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0 年 9 月 30 日),天马集团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60.00%
常州常菱玻璃钢有限公司50 万美元
香港新菱投资公司40.00%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60.00%
常州天马集团玻璃钢有限公司500 万元人民币
梅锦波40.00%
常州海克莱化学有限公司300 万美元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100.00%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85.00%
常州市天鹏化工有限公司100 万元人民币
陈亚平15.00%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90.00%
常州长江玻璃钢有限公司30 万元人民币
段惠忠10.00%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35.00%
常州华碧宝特种材料有限公司120 万美元常州天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40.00%
Chang Pan,Peter25.00%
3900 万元人民其他股东99.69%
常州糖烟酒股份有限公司
币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0.31%
3、经营业务范围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不饱和聚酯树脂的制造。
一般经营项目:经营本公司和本公司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
务;经营本公司和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公司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玻璃纤
维,玻璃纤维制品,玻璃钢制品,脲醛树脂、聚醋酸乙烯乳液、土工隔栅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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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培训及咨询服务;厂区内公共设施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成员企业的污水处
理及服务。
4、近三年来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
天马集团经审定后的 2007 年—2010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
业绩如下表所示:
(1)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2007 年 12 月 312008 年 12 月 312009 年 12 月 312010 年 9 月 30
项目日日日日
总资产41,492.6471,226.9478,047.9588,060.73
负债27,169.8156,212.9245,812.7557,331.27
净资产14,322.8315,014.0232,235.2030,729.46
(2)经营业绩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2007 年度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 1-9 月
项目
销售收入39,655.7339,969.1130,546.7328,154.79
利润总额1,511.45934.66468.548.14
净利润1,001.811,065.0745.88-160.51
2007 年—2010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信会
师报字(2011)第 10650 号”审计报告审定,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10650
天马集团 2002 年改制时核减和剥离了资产 1936.9 万元。 2002 年
5、主要产品品种、生产能力,近年实际生产量、销售量,主要市场及其市场
占有率,本企业产品在同类产品市场的地位,主要原材料、能源供应情况,环境
污染及治理情况。
(1)主要产品品种、生产能力,近年实际生产量、销售量。
天马集团的前身始建于 1960 年,是一个具有科研开发、生产经营、市场销售、 1960 年
人才培训、信息化服务等综合功能的企业,为我国主要玻璃钢原材料基地之一。
经过几十年技术和人才的积淀,天马集团以其产量大、质量优、品种多、覆盖面
广等特点,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目前公司主要生产玻璃纤维制
品、玻璃钢复合材料、交通建设土工材料、精细化工类玻璃纤维粘结剂等。
天马集团目前生产的产品有玻璃纤维(纱)、纤维布、经编毡、短切毡、土工
隔栅、玻璃钢、合成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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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马集团主要产品产销量明细表
产品种类计量单位产 能产 量销 量平均单价 销售收入(万元)
2007 年
玻纤纱吨2364016411.645288.525.182737.33
玻纤布万米15801570.971571.462.684204.79
缝编毡吨58454411.294200.999.544009.41
短切毡吨110006408.486427.229.866339.27
土工格栅万平方米14401018.531070.154.875213.67
树脂辅料吨103687648.737912.6712.349764.21
SMC 及模压吨150004541.634490.378.633875.03
玻璃钢制品吨7504834831.74839.65
2008 年
玻纤纱吨2364015559.596236.995.363340.97
玻纤布万米15801634.821627.212.794539.89
缝编毡吨58453701.083684.9510.083714.97
短切毡吨1100059306304.810.286479.96
土工格栅万平方米14401170.291023.444.734842.12
树脂辅料吨103687570.827981.512.049608.31
SMC 及模压吨150004034.414006.048.973594.26
玻璃钢制品吨7505035032.241127.61
2009 年
玻纤纱吨140705227.841753.415.1894.78
玻纤布万米15801312.221155.62.492881.46
缝编毡吨80003882.993827.618.023070.25
短切毡吨136004885.434169.857.813256.96
土工格栅万平方米27001109.41069.184.544854.05
树脂辅料吨195506704.826911.2911.668059.06
SMC 及模压吨275003816.533679.998.042959.62
玻璃钢制品吨7505355352.031086.08
2010 年 1~9 月
玻纤纱吨140703644.111528.255.35818.00
玻纤布万米15801006.751110.442.642999.82
缝编毡吨80003630.053868.758.192945.49
短切毡吨136004067.084841.598.413761.79
土工格栅万平方米27001149.55863.404.483896.58
树脂辅料吨195505568.776105.5112.067382.74
SMC 及模压吨275003546.523617.287.962876.37
玻璃钢制品吨750595595.001.60950.32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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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主要市场分布
①玻璃钢原、辅材料:
<1>车辆及轨道交通领域。目前是公司最大的产品销售领域,也是市场中客户
占有率最高的领域。国内目前车辆领域随着国家公路及铁路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
整体的市场增长量是较快的。
<2>玻璃钢船艇领域。该领域是公司传统的原材料市场领域,随着工艺在该领
域的应用和彩色胶衣产品的性能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市场占有率在稳步上升。
<3>建筑及防腐领域。该领域一直以来得到客户的普遍认可,由于该领域市场
一直处于平稳的低增长,所以该领域以稳定市场为主。
<4>玻纤薄毡市场。由于该市场相对容量小和较封闭,公司在原材料供应的专
业化、专注化优势较明显,处于稳定增长和领先地位。
②复合材料制品领域。
主要有玻璃钢储罐、冷却塔、汽车配件等制品。依靠原材料优势在稳步市场
推进。近几年风电产业是发展迅速的产业,风电类配套产品的原材料带动复合材
料产品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平台。因此该领域的产品需求迅速成为供公司产品未来
供应的新兴领域。
(3)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
①玻璃钢原辅材料
玻璃钢原辅材料总体处于国内市场占有率的前 5 名。其中:彩色胶衣、玻纤
制品(包括玻纤布、经编复合织物等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其他辅助原料市场
占有率较靠前。
②SMC 片状模塑料
公司是国内最早的规模化生产企业,一直处于品质及产量的前 2 名,市场占
有率约 1/4 以上。 1/4 以上
③玻璃纤维薄毡专用化工原料及短切纤维制品
公司在国内最早引进国外技术并且自主创新、开启该行业制品先河。当前该
领域的原材料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国内)。
(4)主要原材料、能源供应情况
能源及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裕,能够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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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主要原料供应情况
主要原材料包括玻纤纱、不饱和树脂、涤纶长丝、苯乙烯、玻璃球、醋酸乙
烯等。主要供货情况如下:
<1>玻纤纱依赖国内大中型的玻纤厂家,每一品种玻纤纱确定两到三家供应
商,即时跟踪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采购策略。
<2>树脂的采购以跟踪原材料市场信息及第二第三供应商方式来控制采购价
格和质量。
<3>涤纶长丝依赖浙江和江苏三大工业长丝生产企业,每单询价、谈价,力争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行最低的价格。
<4>苯乙烯通过贸易商采购,依赖易贸咨询网站每日跟踪市场价格。
<5>玻璃球主要还是一直合作得四川供应商,质量和价格都相对稳定。
<6>醋酸乙烯以上海石化为主要供应商,生产厂家能保证较低的价位,另外以
贸易公司采购进口货作为补充。
②能源供应情况
<1>煤的供应商以年底招标方式确定,随时跟踪市场价格波动来确定每批煤的
价格,另外每批煤进货均委外检测,控制质量。
<2>电、气、水由常州市提供的基础设施配套供应。
(5)环境污染及治理情况
新厂区建设中涉及的环保设施均与主要设施同时完工。截至 2010 年 9 月,除
池窑项目外其他装置的气、声、水已经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监测报告达标。
2010 年 11 月 4 日,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常环宣[2010]24 号”《关于常州天马
集团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报告》:经查,该公司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
保法律法规。该公司依法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排放
的主要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依法领取了排污许可证,排放污
染物总量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并能按规定缴纳排污费;工业固定废弃物和危险
废弃物能够安全处置,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达到 95%以上;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不
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止
的物质。2008 年以来,该公司未因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而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年以来,
未造成周边环境污染,无群众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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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形成企业主要生产能力的状况,正在或者计划进行的投资项目简况,企业
的主要资产状况。
天马集团主要产品为玻璃纤维、纤维布、短切毡、土工隔栅等。根据常州市
发改委“常发改备[2007]9 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新厂区为年产 9.5 万
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总投资 66458.81 万元,征地 288.5 亩,一期主要建筑物
面积 164593 平方米,主要项目为年产 50000 万吨玻璃纤维、年产聚酯辅料 25000
顿、年产玻璃钢制品 20000 吨。 20000
目前新厂区内布置有无碱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搬迁技改,在建)、坩埚
拉丝项目、壁布项目、玻璃钢项目、化工项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公用管线罐
区、综合楼等。其中:壁布项目为子公司华碧宝公司生产,玻璃钢项目为子公司
天马玻璃钢公司和常菱玻璃钢公司生产,化工项目为子公司天鹏化工公司生产;
这些子公司均租用天马集团的厂房、设施。另外,天马瑞盛公司、月季涂料公司、
天马机械公司等其他公司也租用天马集团的部分厂房和设施。
天马集团 2007 年初开始筹建年产 3 万吨无碱玻纤池窑拉丝项目,2007 年 8
月开始设计建造,并已完成项目备案,用地规划许可,环评等手续。由于金融危
机影响,原拟投产产品成本与价格倒挂。巨额投资的财务费用给天马集团经营带
来巨大的经营压力。目前,该池窑原设计生产的产品市场供应过剩,原料价格和
产品价格“倒挂”,原拟投产项目仍难以实现盈利。
7、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
天马集团以2002年3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改制评估,天马集团80%产权最终
以1529.11万元协议转让给解桂福等45位自然人。
8、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生产经营是否存在国家政策、法规的限制或者优惠,
生产经营的优势分析和各种因素风险。
(1)执行的会计制度、需交纳的税赋及税收优惠
该公司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如下:
<1>该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以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本位币:人民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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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
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
金等价物。
<6>外币业务核算方法:外币业务发生时,先采用当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外汇交易市场中间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月末再对外币货币
性项目余额按月末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外币专门借款账户年末
折算差额,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按规定予以
资本化,其余的外币账户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不同货币兑换形成的折算差
额,均计入财务费用。
<7>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①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
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
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②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
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A、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B、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8>政府补助
①类型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②会计处理方法
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
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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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
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9>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及适用税
率,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
债。但不包括商誉、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且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
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公司主要税项:
<1> 流转税
税种税率(%)计税依据
营业税5应税营业额
增值税17应税销售额
<2>企业所得税
2007 年度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 1-9 月计税依据
15%、27%、33%15%、25%15%、25%15%应纳税所得额
(3)所得税优惠政策: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2008 年 9 月 24 日被江苏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 2008 年
地税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证书编号
GR200832000303),有限期三年。
(4)国家政策、法规的限制或者优惠
<1>根据 2007 年 1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要求:
①生产企业布局:新建玻璃纤维生产企业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镇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在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以及饮用水源保
护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玻璃纤维生产企业。
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和城市非工业规划区新建玻璃纤维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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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区域内已经投产的玻璃纤维生产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通过“搬迁、转
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②工艺与装备:
A、新建玻璃纤维池窑法拉丝生产线规模必须达到 30000 吨/年及以上。新建
玻璃纤维代铂坩埚法拉丝生产线必须是特种成分的玻璃纤维,或单丝直径小于 7
微米的细纱,且产品质量和规格达到国际标准,生产规模不小于 2000 吨/年。 2000 吨
B、禁止新建无碱、中碱玻璃球生产线。资源、能源具有优势地区的玻纤企业
在改扩建无碱、中碱球窑时,单窑生产线规模应达到 20000 吨/年及以上,玻璃融
制工艺中禁止使用白砒作为澄清剂,玻璃成分必须符合行业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改扩建特种成分的玻璃球窑,单窑生产线规模不小于 3000 吨/年。 3000 吨
C、新建玻纤制品加工企业规模为年销售收入 2000 万元/年以上,禁止使用国
家淘汰的纺织设备织造玻纤制品,禁止使用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产品生产玻纤
制品。
D、依法立即淘汰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生产工艺与装备,禁止生产和销售高
碱玻璃纤维制品。
③能源消耗:
A: 新建玻璃纤维池窑法拉丝生产线单位能耗≤1 吨标煤/吨原丝。 新建玻璃纤维
B:改扩建无碱玻璃球窑必须采用先进的窑炉融制工艺和保温节能技术,单位
能耗≤580 公斤标煤/吨球。 公斤标煤/吨
C:改扩建中碱玻璃球窑必须采用先进的窑炉融制工艺和保温节能技术,单位
能耗≤300 公斤标煤/吨球。 公斤标煤/吨
④环境保护:
A、大气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外排污水必
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其所在地相关环境标准的要求。
B、玻璃纤维和玻璃球生产中浸润剂废液、冷却水须经回收处理后综合利用。
C、待国家颁布有关玻璃纤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玻璃纤维工业污染物排
放应按新标准的要求执行。
D、玻璃纤维拉丝、整经、织造工艺产生的废丝均应采取回收利用,不得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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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方式进行消纳。
E、玻璃纤维成分中有毒有害物质、重金属和三氧化二砷的含量必须达到相关
标准的要求。
F、 新、改、扩建玻璃纤维生产线应预留除尘、脱硫以及脱硝污染治理设施场
地。
(5)面临的竞争情况及企业战略
坩埚拉丝已不具备生命力,池窑拉丝市场容量也不大。玻纤行业集中度较高,
呈现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行业的周期性特征较为明显,平均每隔4-5 年出现一
次低谷。
国家发改委《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无碱、中碱玻璃球生产线。
环保方面则加快推动下游产业发展和提高中小企业进入门槛。
玻纤供给缺乏弹性,需求弹性大。玻纤供给缺乏弹性,池窑最大产能为设计
产能的110%,需求严重不足将导致库存严重积压,需求接近供给,就会造成价格
大涨。需求经常受大的工程项目影响,产生大的波动,尤其是管道和风电项目。
预计10、11 年会有进一步的上涨。缺乏统计的大型工程建设,如南水北调和美国
的管网更新有较大可能带来额外需求。
天马集团的近期目标是:
A、以节能降耗为中心推进企业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先进池窑拉丝技术。
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进新技术和新产品,让在建的窑池尽快发挥效益。
B、提高浸润剂和涂覆处理技术。
C、开发或引进性能更好的玻璃纤维品种。
D、深化制品加工、开发更多新产品。
E、巩固国际市场、全方位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评估基准日时,委托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常州
天马集团有限公司无产权关系、行政隶属关系。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
本次经济行为中全部股权的拟收购方。
(四)其他报告使用者
1、特定报告使用者系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全体股东。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1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2、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法律、法规规定的与本评估目的相关的政府职能部
门及相关当事人。
三、评估目的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100%
股权,该经济行为已取得双方董事会、股东会的批准(见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10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和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 11 月 12 日股东会决议),因此需要对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
权益于评估基准日时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本次股权收购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四、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价值,属于企业价值评估中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本次评估范围为:股权涉及的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0 年
9 月 30 日)时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月 30 日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 2007 年—2010 年 1-9 月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信会师报字(2011)第 10650 号”审计报告审定。基准日审定后资
产总额为 88,060.73 万元,负债总额为 57,331.27 万元,净资产为 30,729.46 万元。 88,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130,244.74
非流动资产257,815.9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4,124.97
投资性房地产4
建 筑 物527,221.72
设备612,301.51
在建工程76,544.31
无形资产87,358.34
其中:土地使用权97,337.65
资产合计1088,060.73
流动负债1143,321.37
非流动负债1214,009.90
负债合计1357,331.27
净 资 产1430,729.46
上述账面值中不包括没有会计记录的无形资产。天马集团的无形资产为 8 项专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2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利,其中 5 项为发明专利,3 项为实用新型专利;以及 19 项商标权。同时委托评
估的还包括天马集团控股的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基准日时的账面组成如下:
协议投投资比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原始投资成本账面价值
资期限例
1常州常菱玻璃钢有限公司1993.9922760.0%2,176,079.781,926,862.52
2常州天马集团玻璃钢有限公司2006.42060.0%3,000,000,003,000,000,00
3常州海克莱化工有限公司2007.12.3150100.0%26,800,000.0026,800,000.00
4常州天鹏化工有限公司1999.122085.0%850,000.00850,000.00
5常州长江玻璃钢有限公司1986.122790.0%270,000.00270,000.00
6常州华碧宝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2001.7.21535.0%3,486,000.008,271,708.23
7常州糖烟酒股份有限公司0.31%120,000.00120,000.00
小计36,702,079.7841,249,672.6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净值合计36,702,079.7841,249,672.65
对上述投资的单位中前六家控股的长期投资单位我们也履行了完整的评估程
序,对其在基准日时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常州糖烟酒股份有限公司的
账面投资成本为 12 万元,约占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为 0.31%,本次评估进入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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