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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叶某被免职

2013年07月23日 18:50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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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7月23日讯 记者胡建辉 卫生计生委今天通报高州市人民医院部分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购事件调查处理结果时表示,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卫生计生委近日发布了关于高州市人民医院部分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等有关问题的通报。经查,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该院9个科室的39名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共282.8万元,部分管理干部还通过泄露统方信息收受好处费。目前,有关部门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该院工会副主席(原财务科主任兼主办会计)陈某和两名医药企业负责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给予高州市卫生局局长、党组书记龚某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高州市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叶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院长、党委书记职务等,对其他4名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也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9名直接收受药品回扣的科室主任和涉案金额较大的医生给予撤职、吊销执业证书、暂停执业活动等处罚。   通报强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与检察、公安等执纪执法机关加强商业贿赂“共防共治”,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合作等环节的商业贿赂案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医院 叶某 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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