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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存款变理财保险 5万元5年收益不及定存一半

2013年08月13日 14:40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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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民刘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 2008年2月份,她到招商银行(行情,问诊)中央广场支行存款,正当其准备将5万元进行定期存款时,银行工作人员为其推荐某个理财保险,并告诉她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要比定存高,于是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购买了该理财产品。今年3月份到期后,她取钱时发现,自己5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5年后加上分红的收益,还不到银行定期存款利息的一半。

市民反映

“存款单”变成了“理财保险”单据

“我是2008年2月份去招商银行中央广场支行办理存款的,正要准备办理存款时,该行的工作人员为我推荐某个理财产品,称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要比定存高,不仅有利息,每年还有分红,并没有提醒我购买理财产品有一定的风险。”昨日,兰州市民刘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其2008年2月份前往招商银行中央广场支行存款的前后经过。

她说,作为存钱者,她当然是希望存款带来更大收益,所以就同意购买该款理财产品。“当时填单子也是银行工作人员帮我填的,问了我的身份证号和家庭住址等内容,填完后只让我在签名的地方签了我的名字。”随后,工作人员告诉她一个星期后来取“单子”,刘女士便回家了。

一个星期后,刘女士再次来到银行取“单子”,工作人员告诉她“单子”还没弄好,让她3月份(2008年3月份)来取。3月份,刘女士在领“单子”时看到,“单子”上的日期是2008年3月份,便要求工作人员从自己交钱给银行的2008年2月份开始算。“当时工作人员和我协商,给我100元钱当做2月份的利息,我也就答应了。”

“拿到单子后细细一看,我很迷惑。”刘女士说,她立即询问为其办理业务的银行工作人员是怎么回事,工作人员给的答复是如果要退,只能是到期后才能退,如果刘女士现在要取钱的话,属于违约行为,按照保险条例将从其所缴纳款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需支付一笔不小的费用,“工作人员当时仍口口声声说该款理财保险收益肯定要比定期存款高,让我放心之类的话。”刘女士说,当时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再加上退的话还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就同意购买了。

5万元5年收益不到银行定存利息的一半

时间到了今年3月份,刘女士购买的理财保险也到期了。“我有个在保险公司工作的朋友,但是询问后得知,到期后可到就近的保险公司网点办理取款手续,于是3月份我就直接去离家很近的保险公司去办理,并没有去招商银行中央广场支行办理。”刘女士说,因为分红要到今年7月份才能下来,所以今年7月份在分得3050元分红后,才发现自己5万元购买的理财保险,5年时间的收益还不到银行定期存款利息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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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昨日告诉记者:2008年当时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在5.85%左右,按照当时的利率计算,5万元5年定期存款的利息至少在12000元以上,可现在到手的收益再加上分红也仅仅是6556.81元,比银行定期存款足足少了6000元。“我认为是被银行骗了!”随后,刘女士便向招商银行客服反映了此事,并希望能得到银行一个满意的处理。

银行表态

办理业务的人员已离职 正在调查处理此事

昨日,记者随刘女士前往招商银行中央广场支行进行采访,该行一位刘姓副行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向记者表示,她们在了解到刘女士这一情况后,该行立即向招行兰州分行领导上报了相关情况,而且根据刘女士反映的情况,对当时为刘女士办理业务、现已离职的马姓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工作人员称,当时告诉刘女士该款理财保险的收益有高有低。

“当时办理业务时并没有录音,没有证据判断工作人员是否对刘女士作了说明。不过合同上明确列出了最低收益和最高收益,以及未来收益、分红均不确定,白纸黑字写的很清楚,很多客户都不看条款。”刘副行长说,虽然如此,招商银行中央广场支行对此事高度重视,已经将此事上报给了招商银行兰州分行,目前正在积极调查处理此事,但需要一个处理过程。

随后,记者前往招行兰州分行了解此事,该行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招行兰州分行正在调查了解此事,而且已向总行作了书面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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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存款变理财保险 5万元5年收益不及定存一半

招行存款5万元5年收益不到定存利息一半

律师:招行如故意隐瞒实情可能构成欺诈

律师观点

如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可能构成欺诈

就刘女士的情况,记者咨询了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谢富萍律师,谢律师告诉记者,刘女士在办理存储业务时已签字,理财合同即已成立,至于她所说的自己不知情,如果能充分证明当时办理业务的银行人员并未详细告知刘女士理财保险有一定风险,未让刘女士看到或者知道“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之类的告示,银行有欺诈嫌疑。如果银行故意向客户告知虚假的收益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客户购买理财保险,可能构成欺诈。在此情况下,客户可以要求撤销合同,也可以向银行监管机构投诉。

谢律师表示,市民在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时候,自己应该知道理财产品是具有一定风险的常识,像刘女士这种情况,具体是银行担责还是刘女士担责,不好界定。除非刘女士有充分的证据。

谢律师提醒市民,购买此类理财产品,必须要审查对方的资质、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身份等,一定要向银行工作人员询问清楚相关情况,谨慎办理此类业务,并妥善保留业务手续单。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招行 理财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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