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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3年10月15日 04:11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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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3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13-062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股东大会届次: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30日(星期三)上午9:3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会议室。

1、审议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BT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若中标)的提案》;

该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60)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BT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若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61)。

2、审议公司《关于承接全资子公司农业银行借款的提案》;

该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60)。

3、审议公司《关于修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提案》

该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51)。

4、选举周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该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60)。

1、截至2013年10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证券部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登记;股东可以电话、传真和信函方式登记。

2、股东单位代表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公司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登记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9:00-12:00,14:00-17: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1、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雪梅、周京艳

电话:027-87172038 传真:027-87172038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股东 东湖高新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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