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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开发商是重要因素
中国在1998年以前的房屋供给是由工作单位来主导。1998年后,可以自由买卖的商品房渐入百姓家。当然,这种商品住宅的开发商对城市建设是一直有所贡献的。
文章说,在这两年全国各地房地产价格普遍上涨中,开发商一直是受益群体。但是,房价居高位后,他们的处境就有些微妙,行为开始怪异。
一方面,城市土地和房屋建设的许多资源还掌握在政府及其官员手上,经过七八年的发展,许多开发商与当地政府官员保持了良好的关系,再加其工作团队的不断专业化,开发商事实上已成为区域商品住房开发的垄断者。
另一方面,房价高位也引起金融部门的关注,他们的前期开发资金越来越难以获得。后期的出售一旦遇到房价下跌或销售不畅,将损失惨重。因此,在违反商业道德和法律的前提下,一些开发商用各种方法来刺激销售。比如要求公司员工及其亲戚预购房屋,制造房屋畅销假象;将商品房不断倒手,制造当地商品房销售景气度高的气氛;还有就是密谋分阶段抬价,各个待售楼盘轮番提价,最后每家开发商都“无奈”地将房价一起抬到一个新高位。
最近新华社一篇文章称,南京某新城区开发商大量囤房炒房的现象很普遍,各类违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当地两个楼盘联手上调房价,每平方米一夜间增长了1000元,也促使周边房价竞相攀高。
3月29日,中国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国税总局、发改委、工商总局共八个部委联合提出,将在未来一年内,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文章认为,要解决中国的房地产的问题,需要调整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和其他收入的分配问题,加大廉租房的供给;其次,放松金融的管制及扩大百姓可以投资和理财的领域,缓解房地产业的需求压力;再次是对外汇问题进行重新考量,在外资的堵疏上寻求更好的平衡;最后,宜建立民生状况与官员任免直接关联的机制,打击开发商的违反法律、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吴木銮)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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