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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三
“健康”的数据为何还要“宏观调控”
分析人士称,也许是因为中国房价涨幅的高低有着巨大的“经济效能”,能牵涉到很多的“利益角力”,所以,每次一到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公布全国70个城市的房价涨幅的时候,总是能在社会上掀起不小的“波澜”。
近日,当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关于今年3月的“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9%,环比上涨0.6%”的“调查数据”公布后,舆论一片哗然。尽管有媒体称这个“官方数据”的房价涨幅,已经超过2006年房地产“调控前水平”,但在公众看来,这样的数据和他们“切身感受”的房价高涨的实际情况还是存在较大的差距。因为在国家统计局“调查”的这70个城市中,几乎没有几个地方的老百姓会认同他们居住地的房价,一年来的涨幅控制在两位数以下。甚至在许多市民的直觉中,有相当多的地方,一年的房价涨幅甚至高达20-30%以上。
分析人士认为,房价每年5.5%的涨幅,在全球范围内都应该算得上是一个“健康”的数据,至少不是一个“病态的市场”。但如果中国的城市居民住房的房价真的如此“健康”,那么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就无需再“调控”,房价也不会再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
但公众是生活在现实中,而不是“统计数据”里。来自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所的消息显示,2006年仅北京住宅平均销售价格达8050元/平米,均价同比去年上涨了20%;此外从民间研究机构也传出消息,2006年北京市中高档二手商品房成交均价也上升到每平方米7387元,与上年每平方米5804元的成交均价相比上涨1583元,涨幅达27%。
不仅北京如此,全国各地不少大中城市的房价涨幅也都远远数倍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在广州,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的“市场分析”显示:2006年,“广州全年住房均价每平米上涨1927元,涨幅达37%”。正是由于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在各地的普遍继续存在,国家发改委在不久前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中称,由于“部分城市房价仍然偏高,且上涨较快”等原因,“稳定房价调整结构效果不明显”。
一边是“权威”统计出来的“健康数据”,一边又是上下一致公认要“加强调控”的市场。国家统计局局长所遇到的问题,同样也成为中国数亿城市居民迫切想搞清的问题:中国城镇的房价,究竟涨了多少?
分析人士认为,如果中国城市房价的涨幅真的如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那样,控制在5%的上下,那么,不管是从全球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经验来看,还是我国自身的经济发展历史来说,这“5.5%的房价涨幅”,算不上什么“问题”。从某些方面来说,它甚至还是一种“房地产市场健康”的标志。
首先,从世界上各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来看,5%左右的房价涨幅实在不能划归于“不健康”、甚至“非正常”的房地产市场所为。据媒体报道,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伴随着经济发展的持续繁荣,美国的房屋价格出现了范围最广、持续时间最长的上涨时期。尤其是近5年多来,美国房价的累计涨幅更是达到了50%以上;在房价疯涨的俄罗斯,房产专家预测2006年全俄各地平均房价将上涨25%~30%,莫斯科甚至会超过50%。统计数据显示,莫斯科的平均房价在一周内上涨50多美元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此外,在一些房价涨幅“还算正常”的欧洲城市,比如比利时的布鲁塞尔,从2001至2005年这5年时间房价的年均涨幅也在10%上下,房价上涨最快的英国、爱尔兰和西班牙房价的涨幅都要比这高得多。
这些国家和中国相比,不仅房屋的绝对价格要比中国高得多,而且他们的经济增长水平也比中国要低得多。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中国城市居民住房的房价涨幅真的只有人家平均水平(10%左右)的一半(5%左右),那么政府部门在抑制房价增长上出台一系列调控的“组合拳”,似乎是“杞人忧天”。其次用中国经济发展的“数据”来做进一步的“论证”,人们更会感到“5%左右的房价涨幅”对中国的经济和百姓的生活实在是“算不了什么”。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材料,2006年中国“全年国内生产总值2094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7%,加快0.3个百分点”;在城乡居民收入上中国的增长速度就更快。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全国城镇2006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9元,比上年增长12.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4%,加快0.8个百分点”。
既然全国的GDP都增长了10.7%,而且涨幅还提高了0.3个百分点,既然全国城镇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增长了12.1%(实际增长10.4%),涨幅也高了0.8个百分点”,那么,中国城市的房价“只涨了”5.5%又有什么“不健康”?更何况房价的涨幅比上一年还低了2.1个百分点。在这样情况下,如果说中国城市居民住房的房价涨幅真的只有5.5%,那么,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可谓是地地道道的“健康市场”。在这样“统计数据”下的房地产市场,还有什么“调控”的必要呢?
但事实上,中国近六亿的城镇居民,真真切切的生活在房价飞涨的“水深火热”之中。在2007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也不再回避,把“居民住房”加到了“解决得不够好”、“群众不满意”的“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条款之中。
面对房地产出现这种“健康的房价数据”和“病态的真实市场”之间的自相矛盾,大多数人都不会认为是老百姓的“感觉”出了问题,也没人会以为中央在房地产上采取的一系列调控政策是不对的。既然对“病态的市场”的“诊断”没有问题,那么人们就不得不对统计部门提供的“健康的房价数据”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这些统计数据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真实一面?对于规范发展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这些“健康数据”又能提供什么样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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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o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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