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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冲动”仍在继续
“当前地方公路规划的建设规模已经明显超前。”上述审计署人士认为。不过,从各地的“十一五”规划来看,对于公路的投资仍是重头戏之一。
四川省高速公路“十一五”规划显示,该省高速公路将新增投资600亿元,高速公路里程达到3160公里。
重庆的数据则显示,“十一五”期间,重庆将建设高速公路1507公里、县际及干线公路3656公里,总投资853亿元,除申请交通部补助131亿元外,其余722亿元将由地方政府自行筹集。
其他各地的规划中,对于公路投资也大都“浓墨重彩”。
上述人士认为,从目前公路行业负债水平、地方政府财力等方面看,多数地方政府“十一五”公路建设融资规模很难实现。“20多年公路建设积累的风险急需一个调整消化过程。”
“银行贷款困难并不会遏制地方政府建设公路的热情。”一位熟悉地方运作情形的人士指出,这些公路建设规划早就确定,而且关乎政绩。
值得庆幸的是,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各方的高度重视。2006年底,交通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暂停收费公路收费权转让,严格控制收费公路建设规模,东部地区新增新建的二级公路一律不准收费。
交通部还就审计署3月26日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在公路投资体制改革方面,强化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纠正个别地方交通部门领导兼任项目法定代表人的做法;积极采取扶持倾斜政策,在年度建设资金安排上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四是加强公路建设征用地管理,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而银行界专家建议,地方政府应该进一步拓宽筹融资渠道,吸引多种资金参与公路建设,避免对银行信贷的过度依赖;依托交通投资部门,尝试建立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和发行中长期建设债券;各级政府为公路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消除银行放贷及其他投资主体的后顾之忧。如在收费权质押管理中,可考虑按国家规定,对收费期限的确定一步到位。
作者:
夏建领
编辑:
liao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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