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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禁马路摊点民生大于“面子”
2007年04月05日 15:58《小康》投票数: 顶一下  【

资料

上海、南京、镇江解禁路边摊

上海市市容局环卫处表示,上海无证摊贩可能在5万以上,光靠堵是行不通的。而且有些摊点确实便利了居民生活,因此就允许城市化区域一部分小摊小贩的存在,给他们颁发临时许可证。

南京市近年来也已允许城市化区域一部分小摊小贩的存在,并设立了“临时摊点疏导群”,免费或象征性地收取一点费用,供小摊贩经营;对修鞋、修车、配钥匙等公益性的占道摊点,还发放了临时占道许可证,允许他们当街经营。目前,南京市已经设立“临时摊点疏导群”2000多个,且绝大多数在居民小区附近。

镇江在严禁主干道两侧和主要广场周边占道设摊的同时,明确了市区内90处临时摊点的位置和范围。

美国如何管理摊贩

美国摊贩商业经营,需要提前向住地或经营地市政府提出申请,由市政府签发“许可证”才可以出卖物品。“许可证”有短期证和长期证两种。经营时间超过90天以上的,要申请长期证。“许可证”上有经营者姓名、“许可证”号码、经营项目、市长签名等,任何人只要提供个人证件、联系地址和电话、货物的合法来源、合作者之间的书面协议书等文件,然后填写申请表,只需数日到数周就可以得到批准。在绝大多数城市申请“许可证”是不收费的,但是有时可能要交一部分押金,已备过期欠税时从中扣除。由于手续简便,而且有法律保障,所以绝大多数小贩都是持照上街的。

(以下资料摘自《环球时报》)

韩国:小摊已经形成一种“道路文化”

一提起小摊,韩国人会津津乐道地说起路边的小吃。韩国MBC电视台甚至将小摊称之为一种“道路文化”。韩国政府对路边小摊的管理总体上采用区域管理的办法。即政府将市区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绝对禁止区域”,指摆摊造成通行不便,严重影响市容的地区。主要包括主干道、火车站、汽车站、广场、人行道和车道不区分的辅助干线道路等区域。第二类是“相对禁止区域”,指妨碍城市美观等危害程度较小的地区,在这里对摊位的规模、摆摊的时间和经营范围有一定的限制,对申请在此摆摊要严加管理。第三类是“诱导区域”,一般包括和住宅区分离的城市中心外围的空地、车辆通行很少的河溪两侧道路、经过长时间形成的传统市场内的道路。政府一般允许在这些地方摆摊设点,但对营业时间和经营范围也有限制。区域和时间划分清楚不仅有利于执法部门区别对待,也有利于摆摊设点者的自觉遵守。

法国:依法管理与服务是市政管理的核心

法国没有城管这个部门,城市管理由警察和宪警依照法律进行。法国有关市政和市场的法律条款有很多,在具体的执法管理上,法国警察基本上是采取比较灵活的办法。对于无照又无身份证的外国偷渡客乱摆摊就比较严格;一般情况是将人带走,不没收财物。而更多的时候,只要商贩在规定的地点摆摊,又不影响交通,他们也就采取教育、劝阻,告诫“下不为例”,甚至睁只眼闭只眼。有时候,小贩见警察来了就将东西卷起来拎在手中故作顾客散步状,警察一走,他们又将小摊摆出来,警察一般也不会去抓他们。

泰国:困难群体生存权更重要

哪里有人群,哪有就有小摊,这就是以国际大都市著称的泰国首都曼谷。从最繁华的商业街,到偏僻的居民区,马路边的人行道以及过街天桥等处,都有流动小贩。据不完全统计,各类路边小摊加起来约有2.5万个。这些小摊大概有两种形式,高级的是一辆手推车,所有经营器具都在车上,小吃或水果现加工现卖。简单的就是一块布,往地上一铺,就开张了。

有人抱怨这些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人走路的空都没有了,当地报纸也讨论过。但政府的理念是:这些困难群众的生存权,比市容重要,也比市民走路的便利更重要。不让他们摆摊,可能很多人就会被逼去偷去抢,影响整个社会安定。而且,这些小贩给市民带来的也有很多便利,比如,他们卖的蔬菜水果比超市里新鲜便宜,他们的小吃方便实惠。他们的顾客不限于底层民众,有些老外也喜欢尝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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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hen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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