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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一对多面临三重考验

2009年09月04日 06:36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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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 (记者 袁峰) 随着中银“一对多”专户理财一日售磬4亿后,昨日易方达、国泰等基金的专户理财产品都进入募集程序,根据记者掌握的数据,一日宣告成立的可能性极大。对于市场的高度热捧,好买基金研究中心发布最新报告指出,投资者应正确对待专户“一对多”理财产品,不要抱有过高的预期,而且“一对多”专户理财仍面临绝对收益、激励机制、信息披露三重市场考验。

绝对收益是道槛

类似私募操作,绝对收益也是“一对多”的终极目标,但是由公募基金转投“一对多”的基金经理是否能顺利完成这种转变呢?在2008年市场的深跌中,大部分私募基金在下跌中也受损较重,从绝对收益角度来看并不合格。在2008年,公募基金经理出身的私募基金经理并未表现出明显的优势。

好买研究报告显示,24只公募出身的私募经理管理的基金平均跌幅为33.16%,其中仅星石旗下的星石系列实现正收益,涌金管理的亿龙中国跌幅小于10%,这些有公募“血统”的私募基金中有11只跌幅超过40%。这些基金经理中不乏原公募中的明星人物。可见“一对多”是否能做到绝对收益,操作策略的真正改变将是考验的第一道门槛。

激励机制倒挂

“一对多”与公募仅收取管理费用不同,业绩提成将成为“一对多”的主要收入方式。与此同时,证监会对“一对多”产品的客户身份做出进一步限定,有两类资金不得购买“一对多”产品:一是基金公司自有资金;二是基金从业人员。

好买基金研究中心市场总监张茹表示,两方面结合起来看,“一对多”产品在市场上涨和下跌时利益明显不对称。在上涨实现正收益时,基金公司可按净收益提取业绩提成;而在下跌时,基金公司却不会付出直接的代价。换句话说,在基金净值下跌时,对“一对多”管理者没有相应的约束。

信息披露不透明

证监会发布的《基金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对信息披露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涉及证券投资明细的,原则上每季度至多报告一次。订明资产管理人每月至少应向资产委托人报告一次经资产托管人复核的计划份额净值。”

但在具体的操作上,信息披露是公开披露还是仅针对特定客户披露?这也会影响“一对多”的成长速度。如果仅针对特定客户批露,客户无法进行产品的横向对比,无法对产品作出正确的评价。最终可能会让一些投资者望而却步,妨碍“一对多”的长期发展。但是,从基金公司角度来看,仅针对特定客户信息披露,能减少其压力。在各方因素的综合之下,信息披露该如何进行,将是“一对多”面临的第三道门槛。

[责任编辑:sunyi] 标签:基金净值 一对多 基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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