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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多门槛水涨船高 基金公司喜出望外

2009年09月07日 06:55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付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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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付建利

专户理财一对多在资本市场搅起的热潮,超过绝大多数业内人士的预料。继国内首只一对多产品——中银专户主题1号以近4亿元的额度闪电完成募集后,招商基金首只一对多产品又现超额认购。而华夏、嘉实等一线基金公司尚未进场“争食”,业内人士预计,首批一对多产品的募集额度会出现“一浪更比一浪高”的竞争态势。

伴随着专户一对多募集额度迭创新高,由于法规规定的客户数上限为200户,这意味着专户一对多人均认购额度也会水涨船高。为了规模最大化,专户理财一对多销售市场变相提高门槛的现象,可能会愈演愈烈。

金额优先VS时间优先

9月2日,也就是在获得证监会登记备案的当日,中银基金旗下首只专户理财一对多产品——中银专户主题1号闪电完成募集,募集规模近4亿元人民币,这也是国内第一只完成募集的一对多产品。紧接着,招商基金首只专户一对多产品展开募集,意向客户超过500户,而法规规定的客户数上限为200户。业内人士预计募集额度超过5亿元“只是小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一对多募集额度不低于5000万元,认购门槛不低于100万元,认购人数不超过200人。以中银专户主题1号为例,近4亿的规模,人均认购额度在200万元左右。而招商基金意向客户超过500户,这就意味着至少有300户预约客户与招商基金首单一对多产品无缘。目前,交银施罗德、易方达、南方、国泰、鹏华、工银瑞信等基金公司旗下的首批一对多产品都将次第进入募集程序。以目前一对多市场的热度,意向客户超过200人将成为常态。在“僧多粥少”的局面下,到底哪些客户有幸成为“200人”中的一员呢?

按照专户一对多的募集程序,基金公司一般都会根据渠道预约客户的情况进行200份合同的分配,每一个认购到一对多产品的客户,都必须签订一份合同。如何给不同的渠道网点分配合同数量?是按照预约时间先后分配,还是按照金额大小进行分配?对此,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专户理财部总经理沈斌表示,交银施罗德将严格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到先得,谁先预约谁就先认购成功。

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在专户理财的初期比拼中,大部分基金公司会遵循金额优先的原则,毕竟规模最大化有利于基金公司的利益。而且基金业一向有首发规模“爱面子”的传统,中银基金公司的首单一对多产品募集额度近4亿元,后面发行一对多的基金公司,募集目标肯定是超过4亿元,如此一来,同行之间就会形成一对多首发比拼规模的情况。对于销售渠道来说,募集额度越大,也就意味着托管费和销售激励等费用越多。

基金公司“嫌贫爱富”?

深圳一家基金公司的专户理财部总监表示,如果专户一对多实行金额优先的原则的话,就意味着一部分超过100万的投资者将无法认购成功。因为有200户的人数限制,为了争取到更多的名额,各销售渠道将尽力争取更多的合同书。然后按照预约客户的金额大小排序,将金额达不到“内部门槛”的投资者淘汰掉。以中银专户主题1号为例,人均认购额度为200万元,招商基金首只一对多产品预计人均认购额度也接近300万元,随着首发规模比拼的升级,人均认购额度会水涨船高。这意味着,如果按照金额优先原则的话,专户一对多的门槛会越来越高。

记者获悉,有银行渠道甚至已经将专户一对多的认购门槛设定为300万元以上,这也意味着认购金额在3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的预约者,最终将“竹篮打水一场空”,投资者的时间成本被无情地浪费掉了。上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金公司专户理财部总经理表示,按照证监会的规定,专户一对多门槛为100万元,但这并不意味着100万的投资额度就必然能认购成功。基金公司实行金额优先的原则,符合市场竞争的根本原则,“连自然界都优胜劣汰呢,何况资本市场,既然有这么多投资者认购,我们不可能优先照顾金额相对比较低的投资者吧!”上述人士表示,金额优先的原则符合基金公司、销售渠道的利益,基金公司的这一选择符合市场化的基本原则,无可厚非。

不过,深圳一家基金公司的机构理财部负责人则表示,基金公司按照金额优先的原则,难免遭到“嫌贫爱富”的诟病。专户一对多的客户都是中高端客户,有些投资者拿出100万只是刚开始的试探性投资,在金额优先的原则下被挡在认购成功者的门外,会影响到投资者对一对多市场的正确认识和基金公司的品牌形象。基金公司不能什么都按照利益第一的原则来行事,要么一开始就提高门槛,这样至少不会得罪一部分潜在的优质客户。“基金公司应该真正从客户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以诚信来赢得客户和市场。”这位人士表示。

[责任编辑:hanfn] 标签:基金公司 多产品 专户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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