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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邀请600余名副市长进京 共商抑制房价政策(2)

2009年12月18日 00: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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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救市”政策陆续“退出”

12月17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5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收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要求地方政府不得截留、滞留、分期收取土地出让金。一般土地出让收入必须在1年内缴纳,特殊情况必须在2年内缴纳,首付不得低于50%。

牛凤瑞对本报记者说,2008年底,很多城市出台的“救市”政策当中,都包含了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政策。

据本报记者统计,2009年初至今,大约18个主要城市出台了包含有允许土地出让金分期支付的政策。

北京一名开发商在平安金融中心租户签约活动上对记者说,很多城市允许开发商分3-4年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大部分城市可以分期发土地证,这样开发商就可以分期开发,大大降低了资金压力。

牛凤瑞认为,这些“救市”政策是建立在2009年初开发商资金高度紧张和房地产市场销售低迷的基础上的。2009年中以后,市场回暖,因此这些“救市”政策站不住脚了。

记者了解到,在审计署2009年上半年组织的对部分城市土地出让收入的专项审计调查中,审计部门发现很多地方政府越权减免缓缴或变相缓缴减免土地出让金。

按照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等文件规定。土地出让收入减免或缓缴必须获得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同意。

但是,在审计调查中,很多地方政府拿出了省级部门出台的房地产“救市”政策。这些内容远远超过“131号文件”的地方性房地产“救市”文件”其中很多有土地出让金减免的政策。

时变事易。这些减免政策该是“退出”的时候了——17日5部委通知中规定:“对于未按规定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单位或个人,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证。

牛凤瑞分析,“通知”等于将之前的此方面的文件内容重新说了一遍,其用意显然在告诉地方政府,减免土地出让金或分期付款的地方“救市”方式,可以适可而止了。

住建部言论:

住建部专家:十二五住房发展基本目标人人有房住

住建部陈淮:房地产景气度不能依赖富人购买

住建部官员:小康社会大多数人应该有产 百姓应拥有财富

住建部官员:防止单纯为解决城市发展用地盲目撤并村庄

住建部行动:

开发商畏成本不盖绿色建筑 住建部策新政减负房企

住建部低调调研 抑制房价疯涨新政策或将出台

住建部要求地方自查保障性住房情况 地方不愿报真实数字

住建部出手整治楼市 严打开发商捂盘惜售哄抬房价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地方政府 土地 政策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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