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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将实行商品房调价申报制 开发商不能随意提价

2010年01月05日 01:30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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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成都1月4日电27天后,成都的商品房销售再也不会出现“一天三个价、三天价加价”的情况了。从2月1日起,成都市将实行“商品房调价申报制”,没有经过申报程序或正在申报没有向社会公示的商品房只能原价销售,开发商经常采用“涨价胁迫”的销售手段也将被这一制度约束。

成都市近日出台《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暂行规定》和《成都市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暂行规定》,将于2010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处长赵江明介绍说,在预售房屋之前,开发商须向房管部门申报其预售方案,其中就要明确销售价格和开盘时间等重要预售信息;在销售过程中,开发商若需调整售价,必须按照相应程序再次向房管部门申报新价格,在新价格没有向社会公众公示前,商品房只能按照预售房方案中确定的初始价格进行销售。

赵江明说,这一机制并没有否定开发商的市场定价权和经营权,房管局作为房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只是根据促进房产市场平稳发展的职责,在开发商调价过程中设置一道程序,并不干预具体价格。

成都市还将建立“网上签约系统”,实现“网上实时签约,合同联机打印”。赵江明介绍说,在“网上签约系统”中,预售楼盘的销售价格、开盘时间、可售房源等重要信息一目了然,买卖双方直接在这套系统中协商拟定购买或预定合同条款,一旦达成协议即可与房屋交易中心实现联机打印并自动生成合同编号,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对于未经申报随意调价甚至是哄抬房价的开发商和预售楼盘,购房者可直接通过网络或电话进行投诉,房管部门一旦查实将实行包括媒体曝光、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关闭网络签约系统等处罚措施。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成都市 预售 商品房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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