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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鼓励自住型住宅消费 首次购买享受1.3%购房补贴

2010年01月11日 10:07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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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1月10日电】让人们至少多等待了十天的杭州房产新政终于出台。9日,杭州1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于自住型普通住宅消费进行鼓励,同时,继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基调没有改变。

鼓励自住型消费

《意见》规定,在杭州市区首次购买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享受房款总额1.3%的购房补贴;在市区仅有一套住房,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住房,并重新购买普通住房,享受房款总额1.3%购房补贴;因房屋拆迁(含危旧房改造)选择货币安置的,在市区购买普通住房给予超过货币补偿款部分1.3%购房补贴;因房屋拆迁

上述几种住房消费享受购房补贴的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住房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以家庭为单位认定,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促进房地产发展仍是主基调

据悉,2008年10月出台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的购房入户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政策仍将在2010年延续。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由杭州公积金中心给予公积金贷款利息30%的补贴,补贴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停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

对于新政策,杭州网首席房产评论员丁建刚认为,这是一个高明的做法,虽然推迟出台,但是避免了与中央政策冲撞的被动。

2010年房价不会再疯涨

丁建刚认为,影响市场走向的最重要因素仍是中央的政策导向。

1月10日,在中央连续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之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这一通知来看,中央的政策导向仍是继续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鼓励自住和改善型需求,抑制投资投机需求,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现在更有目标性和指导性。”杭州裕兴房地产一位中介人士说,“今年杭州楼市不会再出现2009年那样的疯涨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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