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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两会热议蜗居 坊间流传将恢复福利分房(2)

2010年02月10日 16:08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作者:刘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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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分房还会有?

两会会场传出上海市将在今年力推租赁房的消息,坊间却在流传着将恢复福利分房的小道消息。

人代会34名旁听市民之一、“上海奶奶”沈翠英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她接到的数以百计的咨询电话中就有问到住房福利的。沈翠英在汶川地震后将自己的房子拍卖所得450万元全额捐给都江堰,这个不要房子的民间英雄成了渴求房子的市民的代言人。

“单位租赁房等与计划经济时代的福利分房‘形似而神不似’。”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戴克霆向本刊记者分析,“名义上是单位建房给员工住,算是福利的一种,但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

俞正声在两会上谈到单位租赁房时提到了宝钢,赞其“进入和退出的机制已经很完善了”。这是俞正声第二次谈及宝钢模式,2009年12月末上海经济工作会议中,他也曾提到了宝钢。

据本刊记者从租住在宝钢“果园公寓”的员工处了解,第一年租金为市场租金的70%,第二年为80%、第三年为90%,到第四年就跟市场租金持平,第五年仍不退出就采取惩罚性的110%。

宝钢模式被业界称为“上海房改的第三条路”,另两条是经适房、廉租房。

在实践中,这第三条路越走越宽,“租赁房”概念的外延不断地扩大,像宝钢这样的大国企建造的是“单位租赁房”,再如上海铁路局在沪建设的首个安居项目可解决3100套铁路职工住房。

此外,还有面向社会的“公共租赁房”,主要是解决新上海人、年轻人的住房难题。

“人才经适房”则是经适房延伸出的较高端产品,不属于租赁房,但又像“单位租赁房”一样聚拢了同类人才,是专用于科研教育人才的经济适用房,比如“人才公寓”、“海归公寓”

刘海生说,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将成为房地部门2010年工作的重点。他也同时强调,公共租赁房绝不能成为福利分房,应采取市场租赁的形式,建议一般租赁期为三年。

[责任编辑:heqy] 标签:官员 夹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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