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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住房”:政府住房公共职能回归

2010年03月10日 22:5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贾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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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12次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政府参事郭松海感到一丝轻松。

国务院工作报告中提出,“满足人民基本住房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也在记者会上说,全面加大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建设力度和保障范围;民革中央提案中提出,修改宪法以保障居民“基本居住权”

郭松海表示,在中央政府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决心主导下,各地政府加快各类政策性住房建设。他相信会在一线城市出现的“基本住房”会越来越多,最终达到保障城市30%居民住房需求的程度,而最终解决中国主要城市的住房保障问题。

“基本住房”破题

郭松海说,保障居民基本住房权,就应该加大“基本住房权建设。这是一个包括保障性住房、限价房等政策性住房在内的一个概念。

除了民革中央在相关提案中明确提出确立“基本住房”地位,保障公民基本住房权外。全国十一届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总经理宗庆后今年也提出了此等内容的建议。

宗庆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依靠政府保障和开发商建设的两极市场提供模式存在缺陷。在目前的经济条件下,政府不可能有那么多钱去做好应该做的住房保障工作,而开发商绝对垄断市场的情况下,也不会给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低价商品住房。因此,宗庆后建议在即将出台的“住房保障法”中低明确加大基本住房的建设。政府可以采取提供土地、限定开发方案和定价的方式,来鼓励民间资金进入,合作开发基本住房市场。

据记者了解,草拟中的“住房保障法”也提出了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采取共有产权的方式。

郭松海表示,基本住房并不是对房地产市场化方向的否定,而是立足中国住房市场的具体情况。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强调,高房价会使中国经济竞争力减弱,而推行基本住房建设,则可以稳定人才、资源基础。他认为,基本住房是对居民居住权的一种保护,其具体体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目前已经存在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公共租赁房。

长期研究住房保障政策的北京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说,地方政府对于廉租房等投入比较大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性不高,地方财政也勉力支持。若采取政府支持、企业和个人合作建房的方式。在高房价的今天,这部分需求很庞大。

政府推动下的基本住房大规模建设工作,已经开展。

3月8日,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记者会上说,中央政府已经决定全面加快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建设规模和扩大其保障范围。

经济适用房在东部沿海城市,其保障对象由低收入家庭扩大为中低收入家庭,并且允许政府和居民共有产权的模式进行建设。廉租房在西部地区,其保障范围也在酝酿扩大。贵州、甘肃等地采取廉租房“租售并举”的形式,将廉租房产品保障对象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住房 建设 保障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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