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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对高价商品房征收特别消费税 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2010年03月25日 06:57
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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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日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奇帆在作《关于2010年全市重点工作的情况报告》时表示,政府将采取四个有力措施管理好商品房,防止房价不正常波动。其中,就包括对高价商品房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据悉,我市的这些相关思路已上报国务院。

黄奇帆说,要管理好商品房,首先就要保证对商品房的投资量达到供求平衡的状态,要保证市场上的商品房既不能太多、也不要太少。目前,我市对商品房的固定投资量要保持在社会总投资量的25%,若超过40%,就可能导致房地产业泡沫;其次,是对商品房建设总量的控制;再次,通过控制土地拍卖价来调控房价。一般来说,土地出让金的价格会占到房价的三分之一左右;最后,还要对高端房进行遏制。黄奇帆说,事实证明,高端房的价格会对中端房带来影响。

如何遏制高端房呢?黄奇帆说,对这些高端房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怎样判断高端房?他举例说,比如一个人买了5套或10套房,通过炒房牟利,或者其所购买的房子是超过200平方米的大户型,其价格超过普通房价的3倍、5倍,甚至10倍。如果中端房的价格为每平方米5000元,你购买的房子价格却达到每平方米1.5万元。那么,这样的房子就属于高端房,就要开征“特别房产消费税”

据称,我市的这个改革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责任编辑:huxx] 标签:商品房 调控房价 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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