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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

房价是总理还是总经理说了算

2010年04月01日 16:06
来源: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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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中“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声音铮铮在耳,北京新地王创下的高价给《政府工作报告》抹了眼药。央视《新闻1+1》节目中,白岩松无奈地感慨道:“有的时候你在想,房价是不是总理说了不算,总经理说了才算。”

理性地说,“房价该由总理说了算,还是总经理说了算”只是情绪的宣泄。即便不是专业经济学人士,普通老百姓也明白在一个法治的、市场的国家里,一切市场主体都应该用市场的方式去解决,而不是权力直接干预。在市场“变异”的情况下,政府要出手宏调,这些道理谁都懂,所以在真正的房地产市场上,房价由“总理说了算,并不见得万分正确。

可当下的中国是否形成了真正的房地产市场呢?同样以普通百姓的眼光看,“土地政府乱批,资产银行乱贷”恐怕是中国房地产市场一块难以祛除的毒瘤。众所周知,土地批租是房地产开发的源头,由于土地市场管理中的种种不规范,每年国有土地收益流失至少在百亿元以上;银行资金是房地产企业的血液,建筑成本和楼盘风险却由银行承担,这也是房地产业界公开的秘密。房地产建设自始至终只能靠权力、关系等腐败方式来维系。而这些用于维护关系的花销又出自何处呢?当然是购买房屋的百姓。说房地产市场“腐败与垄断”并存并不夸张,如果没有权贵的勾结,那么国家每次出台的调控手段为何总是“重拳打到棉花上”。正是因为在这样一个不健康的房地产市场上,才有了老百姓“房价应由总理说了算”这一违背经济学常识的呼声!

(陈方 评点)

政协委员蒋洪在今年两会上提交了实行阳光财政的提案,建议把国企利润进行全民分红,靠目前最高10%的红利上缴比例解决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不公只是隔靴搔痒,这个比例至少应提高到50%。

垄断企业应上缴更多红利

蒋洪委员的这个提议,其实并不新鲜。众所周知,垄断企业创造的利润,在现有的分配体制下,与全民无关。2008年,石油、电力、电信、烟草等行业的员工人数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其收入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60%左右。也就是说,这些垄断行业,不仅凭借着自己的垄断地位,享受着投资、信贷、税收等方面的国家优惠政策,使得民营资本难以进入。而且,依靠垄断地位创造的利润,通过企业内部分配,直接转化成了职工的高工资、高津贴和高福利。从长远看,解决垄断行业收入分配不公的关键是必须打破垄断,让民间资本进入,将转让垄断资本的收益全部用以弥补居民在养老、医疗和教育方面的欠账。但走出这一步,难度显然很大。

当前,将规范垄断行业的收入作为改革的突破点则可以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笔者建议,国家大幅度提高垄断行业向国家上缴红利的比例,这个比例至少应该提高到50%,对于电信、石油这些基本不存在市场竞争的领域,应该提高到80%以上。同时,对垄断行业的员工收入,应该比照公务员的收入进行规范,对于这些垄断行业,过于强调激励机制其实没有多大必要,公平远重于效率。

(马光远 评点)

从3月22日开始,惠普中国开始大面积向媒体投放广告,要求拿到广告的媒体不能主动报道惠普笔记本电脑的质量问题,对于有关惠普笔记本电脑产品质量问题的新闻不能做推荐,当然也不要求删除。惠普还购买了“惠普质量门”等一系列负面关键词,有网友反映,惠普购买相关负面关键词后,正面报道占据了百度的相关搜索链接。

惠普大肆投放广告的图谋

难怪,媒体上关于惠普的报道已经越来越少。在百度搜索“惠普的二字,至少在前五页内找不到任何关于惠普质量门的蛛丝马迹。众多用户对惠普的投诉已进入最关键时刻,却有人“拖后腿”,在此敏感时刻,接受惠普的公关“馈赠”,实际上就是对消费者的背叛。媒体当然需要依靠广告存活,但也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公平标杆:什么样的钱该赚,什么钱不该赚;什么行为是正义的,什么是非正义的。在现代社会,媒体是正义和公平的代名词之一。如果连媒体都罔顾正义与邪恶的界限,为金钱利益而忽略事实甚至黑白颠倒,也就失去了公正代言人的资格。

媒体靠广告存活,更要靠消费者存活,假如报刊没人买、网站没人浏览、搜索引擎没有人使用,还会有人看你的广告吗?最近有人说,针对惠普的诉讼是某网站的策划甚至是惠普对手的策划,我刚开始还半信半疑,但看到一些媒体最近在惠普事件中的反应,我突然醒悟:不管“惠普质量门”是不是对手的恶意炒作,惠普在进行另一场“炒作,却是不争的事实。而在惠普的“炒作,中的正义和公正成了金钱的牺牲品。

(姜伯静 评点)

被寄予厚望的《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目前正由国家发改委紧张修改,不久将再次上报国务院。据悉,这份文件发端于2004年,在2007年至2009年间前后举行了6次征求意见讨论会,却始终未能与公众见面。

收入分配改革为何“难产”

在国家领导人多次表达“要加大收入分配调整”决心的大背景下,六年磨一剑的“收入新政”,竟然只是举行过6次内部征求意见讨论会,可见既得利益群体对政策的影响程度之深。“收入新政”仍然难产,不仅仅是因为有各种错综复杂利益的博弈,关键更在于,这种博弈处于一种非公开状态。如果在不公开的状态下,谁都不知道具体的情况是什么以及究竟是哪一既得利益群体的阻力最大。因此,“暗箱操作”下的集体阻扰,就和“暗箱操作”下的集集体决策”一样,看似大家都有责任,其实是大家都没责任。

不公开博弈的最大危害是可能导致改革的结果与初衷背道而驰,改革的受益者”在改革方案的制定上没有任何话语权,而改革的“利益受损者”却是改革方案的制定者。可能导制定者。会说,最终方案肯定会向全民公开并听取意见的。可是,“制订一个方案让公众讨论”与初让公众讨论形成某种方案”可能形成完全不同的结果。给出一个确定的方案让公众讨论,那只是少数人关起门来做的方案,方案已经包含着某种明确的利益意图和利益取向,这时留给公众讨论的空间已经非常小,一切只能按照方案进行小的修补,如此“民主决策”留给公众的博弈空间非常小。而如果“让公众讨论形成某种方案”可在制订方案的阶段就让公众介入讨论,民意才能得到更充分的体现,方案也才不会被某个利益集团所绑架。

(志灵 评点)

日前针对消费者维权意识所作的一项调查显示,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选择何种方式维权”有63.817%的受调查者选择“默默忍受”,而近七成消费者认为维权成本太高。

消费维权的成本有多高

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居然超过六成的消费者在权益被侵害时选择“默默忍受”,这样的调查结果无疑让人感到意外和忧虑。消费者不是不想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迫于无奈。试问,为了一件价值很小的商品,数十次往返于商家和质量鉴定等部门之间,这样的维权谁愿意?而且,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还面临取证难、投诉难、查处难、诉讼难、赔偿难等诸多问题。可以说,维权成本过高,已经成为了消费者“不能承受之重”,也成为了造假、售假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导致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消费者维权支出的金钱、时间、人力等成本过高。二是消费者能得到的赔偿却相对很低,导致消费者维权往往“得不偿失”。因此,降低消费维权成本也需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必须切实减轻消费者维权的成本负担。一方面,相关管理部门要坚持便民、利民、公益、服务的立场,尽量降低甚至免除消费者维权所需的鉴定费用,或者规定由商家承担相关鉴定费用;另一方面,要尽量缩短消费维权的流程,简化程序,降低消费者维权的时间和人力成本。其次,必须切实提高造假者对消费者的赔偿额度。一方面使假造者得到足够的教训,使他们不敢轻易造假,另一方面使消费者能获得高于所付出的维权成本的赔偿,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孙瑞灼 评点)

在北京日前举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表示,个人所得税按照家庭为主体征收的政策还将进一步研究。这可以视作对本月闭幕的“两会”代表委员呼吁调高个税起征点,并按照家庭具体负担决定扣除项目的回应。

个税改革别总是在“研究”

事实上,作为直接具有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税种,不管是每年的“两会”,还是有影响的论坛,对个税进行改革的呼声由来已久。特别是在今年,多位高层在多个场合表示要对失衡的收入分配加大改革力度的背景下,个税改革更是被寄予了为收入分配改革破局的重任。

个税制度无疑是一个非常好的突破点。改变这个结构,除了提高起征点之外,恐怕要在个税的根本制度上进行彻底的修正。中国的个税制度,目前仍然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而不是国际上流行的综合税制。分类税制的最大弊端是不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和支出的抵扣制度,难以全面、完整地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从而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少纳税甚至不纳税,所得来源少、收入低的人反而多纳税的不公平现象。在今年启动个税制度改革,无疑是最佳的“时间窗口”,特别是在如何实行综合税制,并以家庭作为纳税的主体上,世界很多国家已经施行了近半个世纪,技术层面不存在实行的难度。但遗憾的是,对于个税改革,相关的部门都似乎缺乏积极性,我们听到最多的说辞就是“进一步研究”,至于研究什么,哪些地方有难点,需要研究到何时,则根本没有时间表。

(马光远 评点)

[责任编辑:wang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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