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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欲大涨央企上缴利润比例 遭国资委人士反对(2)

2010年06月11日 22:50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张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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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方案核心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陈东琪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增长情况统计后发现,30多年中国经济增长率平均为9.9%。而来自全国人大财经委北京召开座谈会上达成的共识是,自1996年至今,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连年下降,目前大约是13%。

社会财富主要流向了政府和企业。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参与人士说,“劳动者报酬占比连年降低,社会财富只能有两个去向:政府和企业,尤其是中央政府和国有企业。因为地方财政确实没有多少钱,而民营企业的利润水平普遍较低。

民盟在广东的调研发现,当地一些民营行业的企业利润只有3%-5%,企业根本没意愿提高职工工资。因此民盟人士建议,在此情况下,政府应该让利于企业,减少营业税等税费的征收,给企业留下更多的利润。

“这便是解决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的突点。”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参与人士说。而在国家发改委起草的收入分配改革草案中,已不再是单独的针对居民收入,而是更多倾斜于改革政府和企业收入分配比例。

几乎所有调研组都在关注央企的高利润和垄断行业高管的高收入问题。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魏众向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组建议称,应该进一步提高央企利润的上缴比例。逐步实现央企内部以工资性收入为主的分配格局。魏众对本报记者说,这不仅有利于削减央企和民企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有利于削减央企内部高管与普通员工的收入差距。民盟人士也建议,应该进一步规范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收入,尤其是一些非工资性收入。

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比例也是此次调研中着重考虑的问题。

民盟中央的调研发现,目前中国地方财政收入60%-70%均被归入中央,尽管中央也在加大对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但用于财政支付转移的资金仍只是很小的比例,地方 政府用于提高居民保障和收入的动力明显不足。

所以全国人大财经委和民盟中央人士均建议,中央首先应该让利于地方,推动分税制改革,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格局。中央应该将不动产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更多地分配给地方。

此外,中央还应该加大财政支付转移力度,民盟一位调研人士建议,中央的转移支付在财政收入中的比例应该由目前的20%左右逐步提高到40%,甚至可以提高到50%。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分配,应该符合“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税源地原则。

对于政府和企业利润如何向员工转移,民盟调研人士建议应该尽快提高个税起征点,以此增加劳动者报酬收入。该人士认为,中国目前已经是世界上税负最重的国家之一。根据调研,目前中国中产阶级的税收比例已经占到了其正常收入的30%。据悉,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组对类似的建议 “非常感兴趣”。6月6日,调研回到北京的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将专家提出的观点描述为“化税为薪”

[责任编辑:heqy] 标签:收入分配改革 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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