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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发潮元凶探秘:国内投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4)

2011年01月24日 11:14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韩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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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国内投行才该挨骂

皮海洲(财经评论员):李国庆“网骂”大摩,至少表明大摩履行了承销商的职责,并没有将自己的利益与发行人捆绑在一起,进而一起来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在A股市场,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与发行人是利益共同体。以致保荐机构与承销商完全失去了客观公正性,成为帮助发行人忽悠投资者的代言人,甚至不惜帮助发行人造假。18日A股市场5只新股悉数破发,就是保荐机构与承销商一味拔高新股发行价格所结出的恶果,国内投行才真正应该挨骂。

投行应自律

宋丽萍(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在估值方面,投行需要对自己加以约束,要采取自律措施。投行一方面应该把真正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推向市场,另一方面在定价过程中一定要认认真真做好估值,要让客户知道给这家企业的市盈率是根据什么定出来的。投行应该采取切实措施,对市场负责。

投行与发行人侵犯投资者利益

孙立坚(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在中国目前现状下,由于信息不对称,投行与发行人作为利益同盟军,二者利益统一,侵犯最弱势的群体就是无知的股东和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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