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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尚未立起来

2011年02月25日 15:33
来源:南方人物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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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文化重建似乎已经上路,一些企业家受到了一定影响,抛弃了这个时代甚嚣尘上的物质主义,进而从利己主义的牢笼中走出

特约撰稿 秋风

过去三十多年,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出现了一个庞大的企业家群体。大约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挤入这个群体成为国人心目中人生成功的标杆。但差不多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这个群体也陷入了角色混乱与精神困顿之中。他们的财富增长的速度固然很快,但社会形象下滑的速度更快。

他们还有可能自我构建为社会领导者吗?

企业家群体的成长与失败

在古代中国社会,工商业阶层始终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汉初的工商业者拥有巨大影响力。宋明以降,工商业者的地位再度上升,与享有道德和知识领导权的士大夫阶层共同领导社会治理,大量公共事业是由士、商合作组织供应的。

19世纪后期始,伴随着现代公司形态引进,在追求富强的理想激励下,士、商两个群体更是相互融合,形成了一个“绅商”阶层。清末立宪运动的主要力量——立宪派的社会基础就是绅商。也正是在绅商推动下,中国人在一百年前建立了宪政的共和国。这是企业家群体在中国历史上最为辉煌的时刻。

不幸,此后的中国时运不济,跌入不断强化的激进革命漩涡之中。这一系列激进革命让绅商在社会治理中逐渐边缘化,本来处于社会结构边缘的落魄文人反而进入社会治理的中心场域。边缘人群控制权力之后,系统而有计划地消灭了绅商群体。

这样,20世纪50年代之后,至少有30年时间,大陆再无企业家。这期间确实存在很多工厂,但这些工厂全部由党政官员管理。不能说这些管理者没有企业家精神,但他们确实不是企业家。他们生活在“干部”的激励约束机制中,他们就是干部。直到今天,国有企业管理层的身份依然大体如故。

没有企业家的经济体注定是无法正常运转的。这个体制从建立之日,就不得不进行改革,放松控制。中国民众本来就具有强大的企业家精神,并在顽强地寻找表现自我的机会。到70年代末,被体制压制、剥夺了机会而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们,趁着意识形态松动的机会,突破了体制的约束。时隔30年之后,他们创办了中国第一批真正的企业——基于分立的产权的企业。

这是过去30年间的第一批企业家。他们多来自旧体制的边缘,如农民、城镇无业人员。他们从事的是经济计划者眼里不甚重要的产业,比如农副产品生产、加工,轻工业,小型商业等。按照当时主流的意识形态,这些企业家属于异己分子,官府不可能与他们建立密切关系,他们自己也不敢抱这样的希望。

第二批商人是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从国家控制体系中流动出来的,包括乡镇企业家,从机关、科研机构下海的商人。他们与官府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随后,成长起了第三批以知识起家的商人,他们深深地介入全球化过程中。

这三类商人同时活跃在当代中国的商业舞台上。随着其规模扩张,原来由国家借助权力来安排的经济活动,逐渐由私人企业家接管,私人企业家成为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大量人口的生计从依赖国家转向依赖私人企业,也就是依赖私人企业家,后者对社会的其他领域也就开始具有较大影响力。

但是,这个商人群体与当代中国社会的其他精英群体一样,远未成熟。企业家的精神始终不健全。

所有这些私人企业家都是在国家控制体系松动的缝隙中发育出来的。旧体制的控制虽然有所松动,却仍然存在。即便到了今天,在法律上,在政策上,在政治上,私人企业与国有企业并不平等,私人企业依然低人一等。因此,自卑心理已深深印刻在企业家群体心底,他们也始终无法获得可靠的安全感、稳定感。这两种心理对企业家群体的精神状态和行为方式具有重大影响。

不安全感会让企业家的行为短期化。其中一种反应就是用金钱购买特权。官府依然垄断着经济活动所必需的最为重要的资源,如信贷资金、土地以及市场准入。面对这种约束,企业家群体可以有两种策略选择:第一种是集体地寻求改变制度,第二种则是个别地购买特权。因为缺乏长远预期,中国企业家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第二种策略,以各种形式贿买官员。商人由此获得的并不是所有人可以普遍享有的权利,而是贿买者自己独享的特权。

企业家很快就尝到了这个贿买体系的甜头:特权可以为个别企业家带来垄断利润。为了保有这种利润,商人继续向政府投资。这样,官商合谋、勾结,也就逐渐演变成为一种制度,此即中国模式的支撑性制度。可以这样说,成功地做大了的私人企业,无一不是官商合作的产物。至于企业家为此支付的贿买资金,他们自己心里都清楚——公众也都清楚。

到本世纪初,中国的企业家群体,尤其是台面上那些企业家们,完成了官商共谋网络的构造,以房地产行业最为典型。毫不奇怪,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公众对市场化开始产生怀疑,原来环绕在私人企业家头上的光环黯然失色,“原罪”的追问声渐起。

行为短期化也助长了企业家群体的物质主义。20世纪中国的主流价值是物质主义,只不过,在不同时代呈现为不同形态。对当代企业家影响最大的是90年代以来流行的主流经济学。它把“经济人”追求自身福利最大化的学理假设,当成唯一普遍的伦理准则向全社会贩卖。企业家有地利之便,最为系统地接受了这种物质主义伦理学。他们狂热地追求金钱,追求金钱带给肉体的享乐,进而否认金钱之外的一切价值。

在这种哲学支配下,企业家很容易堕落为眼里根本没有他人的利己主义者。因此,在诞生30年之后,这个企业家群体几乎没有发展出什么像样的商业伦理。企业家们最多只是充当青年学生的成功学导师,而不能传授商业伦理。在不少行业,企业家们展开了一场奔向底线的竞赛,乳制品行业当属典型。中国的企业家们用20年时间构造了全球最大的相互伤害的经济社会体系。

到头来当然也会伤害自己。官商共谋与商业伦理匮乏,让中国企业家群体成为这个社会中最成功的一群人,他们很有钱。但另一方面,他们也是这个社会最失败的一群人,他们最没有安全感。官府可以与他们共谋,但在官府眼里,他们永远是次等品。政策可以随时揉搓他们,而因为有太多把柄拿在官府手里,对官府的伤害,他们只能忍气吞声。至于公众,对他们只有怀疑甚至仇视,当他们遭受不公道政策伤害的时候,公众都在高声叫好。比如,在国进民退的浪潮中,山西省强行关闭私人煤矿,温州企业家们没有得到多少同情。企业家群体的这种社会形象与中产阶级、与弱势群体相比,确实非常失败。

从精神上立起来

企业家群体的失败,当然有制度的因素。但是,把失败全部归咎于制度,就是推卸责任。制度是由人构建出来的,不管是好制度还是坏制度。而人是用他们的精神构造制度的,败坏的精神将维系败坏的制度,向上的精神则会改造恶劣的制度。

回过头看,私人经济部门的出现,本身就是大量普通企业家精神自觉的产物。他们身上还有中国人刚健质朴的气质,面对不合理的制度,他们依据自然法主张和行使自己的权利,终于迫使政府废除了一个又一个不合理的法律、政策,确立了承认私人产权和经营自由的制度。我把这样的企业家称为“立法企业家”。作为一种制度框架的市场的构建者正是他们,而不是其他人。

但是,到90年代之后,随着企业家群体的代际更替,随着官府逐渐承认私人企业制度,企业家群体身上那种刚健质朴的精神反而淡化。随着官商共谋体制的建立,企业家群体的精神则迅速猥鄙化。

到了90年代中期,物质主义迅速蔓延,企业家所追求的目标就是金钱。他们的眼里只有看得见的物质性收益。由此,他们的活动就丧失了精神意义,而在反精神、无精神的歧路上狂奔。体制让他们购买本属于自己的权利,他们乐此不疲地购买,并且每一个有权购买者都在顾盼自雄,因为现在他们成了特权者。由此,他们充当着旧体制的维护者,尽管这个体制在大规模地侵害自己的同伴。在此过程中,他们作为一个人的正常的是非感迅速流失。

当然,并不是所有企业家都卷入了这样一场堕落竞赛中。

有大量企业家,自始即有意地拒绝权力的腐化,把自己当成一个完整的人,按照中国人做人的基本规范从事经营、组织企业。在积累了财富之后,也积极地对乡里承担责任。

另有一些企业家,虽然可能身陷官商共谋体制之中,但良知未泯。借助这样那样的机缘,比如,经历一次意外的打击,他们产生了精神觉醒。由此,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发生改变。

也就是说,在当代中国企业家群体中,已经有了一些绅士。他们是绅商传统在当代的再生。尽管这个绅商群体的规模还很小,但他们在整体企业家中所占比例太低。他们的公共伦理意识也不是十分强烈而自觉,发挥作用的渠道还很狭窄,因而似乎不足力挽整个商人群体腐败堕落之狂澜。

这样,企业家群体作为一个整体是令人失望的。本来,企业家在任何一个正常国家的社会治理体系中,都是最为重要的治理者。他们本来应当是社会的领导者。而在中国,整个企业家群体成了最大的搭便车群体。他们掌握着大量资源,在得意的时候,与官府共谋掠夺弱势群体。在自己遭受不公正待遇的时候,则无所作为,等待别人拯救自己。

这个时候,中国企业家们需要的是当头棒喝,而只有传统的宗教和准宗教体系能够具备这样的功能。

也就是说,中国企业家在精神上立起来的程度,取决于中国的文化重建的进度。过去十年,已经有一些企业家对佛教、对儒家及其他宗教产生兴趣。他们试图在金钱之外,为自己的人生、为企业的存在寻找另外一重意义。他们确有所得。反过来,这些企业家也成为文化重建的推动者。

由此,我们或许可以乐观地说,一个良性循环似乎已经形成,虽然还有点微弱。中国的文化重建似乎已经上路,一些企业家受到了一定影响,抛弃了这个时代甚嚣尘上的物质主义,进而从利己主义的牢笼中走出。由此,他们开始关注企业员工之疾苦,关注同行的喜怒哀乐,关注消费者的反应,关注弱势者的苦难,也关注社会秩序的好坏。反过来,他们利用自己的资源,推动了文化重建。这样的文化重建将教化更多企业家,引领他们“成己而又成人”,成为儒家所谓的“大人”,即“君子”

假如企业家群体中有更多这样的君子,有更多绅商,那么,中国的商业秩序就必然会逐渐改观,商人群体将会更有效地承担起自己的公共责任。这不仅可以实现商人群体和商业秩序的自我拯救,更能推动中国社会的整体秩序趋向良性。

[责任编辑:wangft] 标签:企业家 群体 中国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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