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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大地董事长被捕复牌跌停 投资者苦等索赔日

2011年03月22日 07:16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周治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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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或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出来之后,绿大地的股东才可以索赔。

因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何学葵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捕而停牌的绿大地(002200)昨日复牌,其股价不仅“一绿到底”,还被十几万手的卖单牢牢封死在跌停板上。该公司1年内5次变更业绩预告、3次更换审计机构、实际控制人持股遭司法冻结、董事长涉嫌欺诈发行股票被捕等劣迹给中国股民上了一堂“投资教学课”

IPO涉嫌造假

去年底,绿大地董事长何学葵的持股被司法冻结。本月18日,绿大地早间临时停牌,午间发布公告称,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逮捕,何学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

有分析人士指出,虽然尚未披露确切问题,但绿大地只在2009年进行过一次无疾而终的增发,因此,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可能是因为该公司IPO(首次公开募集)期间向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材料存在造假。

股民担忧连续跌停

分析人士表示,绿大地的财务报表很奇怪,现金流出现严重问题,不排除公司在上市时财务造假,现在去补窟窿。

去年不少券商高调推荐绿大地。去年11月,该公司的股价冲到了接近45元的位置,随后券商集体噤了,股价也一路走低。

“16年前蓝田股份因造假连吃了11个跌停板,从39元直接跌到4.1元,看看绿大地这次会有几个。”昨日绿大地的股吧论坛异常火爆。遭遇损失的股民高呼:“应该把保荐机构、大股东和上市最终审批人全部告上法庭!”

索赔需待司法结果

“投资者索赔的前提是绿大地董事长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因欺诈发行而被行政处罚。”张远忠律师昨日表示,等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出来或证监会介入调查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投资者才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一旦确认可以索赔,凡是在本月18日前购买了绿大地股票并持有到18日后的投资者都可以提出索赔。

张远忠称,绿大地的大股东肯定要承担责任。如果高管和保荐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保荐机构应尽责

“保荐工作在股票发行环节落实到位是很有必要的。现在大家常说保荐机构‘荐而不保’,拿着高薪不干活。”张远忠表示,A股市场上类似的事情屡禁不止,作为发审机构“助手”的保荐机构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

“发现违规情况后,必须予以严惩,这不仅是针对上市公司高管和大股东,尤其要针对保荐机构,但现实往往是不了了之。”张远忠介绍说,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执法不严。保荐机构一般都是券商,一旦出了事情,公关队伍立刻就上来了,最后就不了了之。

张远忠认为,目前我国对上市公司的执法亟须加强。类似绿大地的事如果发生在国外,监管机构肯定会给予严惩。

晨报记者 周治宏

[责任编辑:zoulin] 标签:投资者 保荐机构 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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