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红女儿为母辩护
本版制图:林燕芳
□专题统筹 闫晓光 李朝涛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闫晓光 罗阳辉 魏徽徽 周舒婷
李启红婆家所在大车村的村民告诉记者,李启红曾经三次怀孕后流产,最后只生了一个女儿。可想而知,女儿对李启红来说是多么重要。李启红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提起女儿时也说,“女儿是我贴心的小棉袄”,而李启红的女儿昨日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也伤心落泪,“很想念妈妈,我们现在只想安安静静地过日子。
李启红:“女儿是贴心小棉袄”
今年57岁的李启红只有一个22岁的女儿林某某,与她的关系非常好。相比广为人知的母亲,曾就读香港理工大学的林某某显得很低调,大学毕业后在中山一家公司做普通职工。
昨日上午,记者在中山设法联系到了李启红的女儿林某某。林某某显得精神十分疲惫,在得知是记者后,立即说道,他们家人并不想接受媒体的采访,不愿意节外生枝,“毕竟爸爸妈妈出事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就让它过去吧。
但当记者提及连日来从李启红出生地开始采访的经历后,林某某终于抑制不住悲伤,伤心地哭了。
李启红曾视女儿为上天赐予她最珍贵的礼物。大车村的村民告诉记者,李启红曾在村里安胎,不知道什么原因三次怀上了都流产,最后只生了一个女儿。因此,这个女儿对李启红来说十分珍贵,李启红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提起女儿时,也曾伤心地说道,“女儿是我贴心的小棉袄”
“她确实错了,但相信她无心”
据指控,李启红的主要被控的罪名是内幕交易罪和泄露内幕信息罪。案发后,李启红在分别接受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的调查时曾说,她当时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这一番话遭到网友的怒批,有网友认为,堂堂市长以不了解证券法为自己开罪,“是不是太可笑了”
当记者问林某某,“你的母亲说她不懂证券法,你是否也认为她是无心之举,还是她压根儿就没有错呢?”林某某回答,“按照法律上来说,她确实有犯错,也有很多人不认可我母亲的不懂证券法的说法,但我相信我的母亲说的话都是真的,人无完人,她应该确实不太了解证券法,人一辈子总要犯些错误,不能因为犯了错,就完全抹杀一个人的成绩。
“现在只想安安静静过日子”
从李启红被双规开始,坊间和媒体报道中的传闻就从未间断,有媒体称她的家族敛财20个亿,也有报道说她执政水平差,政绩平平。坊间也有传闻说,如果没有秘书起草好的讲稿,她便会语无伦次,面对镜头时也很拘谨,需要手下人在旁边打手势。
对于坊间的这些传言和负面报道,李启红的女儿说,“我们不想对这些作出回应,免得节外生枝,现在,我们家人只想安安静静地过日子,不想被媒体关注。
“李启红案件已经是全国媒体关注的焦点,目前已经有30余家媒体报名旁听庭审了,我感觉你们没有办法回避媒体”,当记者抛出这样的疑问时,她立即回应道,“嗯,我知道,但我希望媒体能够更多的去关注案情本身。
据知情人称,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李启红的女儿和李年迈的父母曾经多次来看望。开庭时,作为女儿,她是否会前往广州旁听?林某某告诉记者,目前正在跟亲属商量,还没有做最后的决定。
法律小知识
内幕交易罪最高可判10年
法律界人士介绍,内幕交易罪就是被广大股民俗称的“老鼠仓”。其犯罪形式分两种,一是股票操作者或期货操作者在获知内幕消息后,自己或委托他人购买,从中谋利。另一种是操作者先以巨额资金吃进某只股票,使该股市值迅速上涨,再配合宣传使股民上当,操作者获取巨额利润,内幕交易罪最高刑期可达到十年,而李启红同时还被指控两单受贿罪行,若全部认定,将面临数罪并罚的结果。
在李启红之前,国内已审理了多起内幕交易案,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内幕交易落马第一官”刘宝春和“券商内幕交易第一案”董正青,而李启红则是因涉嫌内幕交易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内幕交易落马第一官”
刘宝春,江苏兴化人,1965年出生,哲学硕士,历任溧水县委副书记、县长、南京市委工交工委副书记、经委主任等职。2009年12月29日,被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务会议免职。
刘宝春案是中国首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足内幕交易案。2009年2月至4月间,刘宝春代表南京市经委,参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及其下属企业国睿集团有限公司,与高淳县人民政府洽谈重组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将该信息告知妻子陈巧玲。后两人经共谋,在内幕信息价格敏感期内,使用其家庭控制的股票账户,通过网上委托交易方式,先后分6次买入高淳陶瓷60.39万股,从2009年5月22日至6月24日,将高淳陶瓷股票全部卖出,非法获利700多万元。
2010年12月30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宝春有期徒刑5年,并没收700多万元非法所得。
“券商内幕交易第一案”
董正青生于1963年,湖北潜江人,曾在暨南大学金融系教书,还担任过广东发展银行证券部经理。1993年3月进入广发证券,2003年12月成为广发证券总裁、副董事长。
2006年2月到5月,董正青利用自己作为广发证券总裁、主导借壳上市的工作之便,将广发证券即将借壳延边公路的信息透露给其弟董德伟。董德伟遂在此期间投入7000余万元,购入数百万股延边公路,并在股票价格敏感期内通过买进和卖出,共获利5000余万元,随后通过提现和转账的方式提取本金及获利共计1亿余元。
同时,董正青还把内幕信息透露给同学——中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的老总赵书亚。赵书亚于2006年5月12日及5月15日,共投入210余万元,购入49万余股延边公路。5月底,赵书亚卖出30余万股,获利100余万元。
2009年1月9日,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处董正青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同年3月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清等三人泄露内幕交易和内幕交易一案做出了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相关专题:中山公用卷入内幕交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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