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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地出现退市风险 虚假陈述案或生变数

2011年05月14日 03:41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薛洪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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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30日,在法律规定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公布期限的最后一天,\*ST大地(绿大地,股票代码002200)公司公布了2010年年度报告和注册会计师对该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中,注册会计师列举了绿大地公司2001年至2009年度财务凭证和董事会会议记录被公安机关调取仍未退回、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等几条理由,从而得出无法对绿大地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的审计结论。

5月3日,绿大地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称因注册会计师对该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公司股票交易自2011年5月4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绿大地发变更为“*ST大地”。公告发布后,该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跌停,投资者损失惨重。

其实,从2010年3月17日起,中国证监会对绿大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予以立案调查,但至今未出调查结果。由于注册会计师对绿大地公司2010年的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结论,所以,绿大地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情形,有待中国证监会最终的调查结果予以证实。如果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果证实绿大地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也存在虚假陈述内容,则该年度报告发布之前购买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均可以依法参加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

众所周知,绿大地公司董事长何学葵已经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云南省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该公司从2007年12月7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起至今,多次出现会计差错更正和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从而导致绿大地公司存在多次虚假陈述行为的可能。如果此被中国证监会最终的调查结论或人民法院的生效刑事判决所证实,绿大地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则可能会出现多个虚假陈述行为和多个虚假陈述揭露日或更正日。受不同虚假陈述行为影响的投资者均有权要求绿大地公司对其虚假陈述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绿大地公司已经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根据规定,如果绿大地公司2011年度报告注册会计师仍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情形严重的,公司股票将自2011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将被暂停上市交易。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交易后,首个中期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情形严重的,该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对此,广大投资者应特别留意。 (作者单位: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责任编辑:wangkt] 标签:大地公司 虚假陈述 退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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