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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石墨矿事件续:股民状告信达证券被法院驳回

2011年06月16日 06:28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陈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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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沸扬扬的中国宝安石墨矿事件虽然有了一个说法,但在这件事情中受损失的股民该找谁算账呢?昨天,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律师告诉记者,他代理的股民刘某状告信达证券在中国宝安石墨矿事件中发布虚假研究报告欺诈客户案,前天已被法院驳回。

由于此前信达证券等四家券商在其发布的宝安石墨矿研究报告中向投资者大力推荐中国宝安,而之后中国宝安又否认自己拥有石墨矿,因此,不少股民认为信达证券等四家券商是在发布虚假报告,应该为投资者的亏损负责。

北京一位股民刘某甚至委托张远忠律师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信达证券虚假研究报告欺诈客户,要求信达证券给予赔偿。但在前天,张远忠律师却接到法院口头通知,称对此案不予受理。理由是该案属于虚假陈述,按照规定,虚假陈述诉讼需要行政处罚为前置程序。而现在深交所仅给予中国宝安“通报批评”处分,未定性为虚假陈述,也没有处罚相关券商,因此,股民无论是起诉中国宝安,还是相关券商,都缺乏法律依据,维权陷入尴尬境地。

陈春林

[责任编辑:lizy] 标签:股民 证券 信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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