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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山公用董事长谭庆中被判5年刑期 罚金700万

2011年10月27日 21:59
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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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董事长谭庆中

第一财讯:因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及受贿罪,原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10月27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没收财产10万元。

同时被判刑的,还有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85.SZ)原董事长谭庆中等10名被告。谭庆中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700万元。

李启红被控从谭庆中处获得该集团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并与亲属利用内幕信息购买股票,账面收益高达1983多万元。另外,2006年至2010年,李启红利用担任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的职务便利,涉嫌受贿港币40万元、人民币10万元。

广州中院一审认为,李启红、郑旭龄、谭庆中等10名被告身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建议他人买入证券,并泄露信息,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此外,李启红还收受贿赂,构成受贿罪,李启明、费朝晖明知是内幕交易犯罪所得而予以掩饰、隐瞒,构成洗钱罪。

[责任编辑:lizy] 标签:谭庆中 李启红 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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