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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地被指暗庄操纵 突然案发可能涉及相关官员

2011年12月22日 02:45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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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孙勇杰 发自北京

12月初,随着云南昆明市官渡区法院一纸刑事判决书,轰动一时的\*ST大地案,轻描淡写地画上了句号。

11月18日,判决书下达半月前,云投集团接盘何学葵手中19.86%的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200.SZ,下简称“*ST大地”)股权,*ST大地退市呼声甚高,最终金蝉脱壳,完成重组。旧病遗患重重、暗庄疑云未解,迅速结案、匆匆二次创业的*ST大地,前景依然难言乐观。

“牢记历史教训,进行二次创业,重树社会诚信和市场信心。”*ST大地案审结之时,*ST大地高层信心满满地表示。只是,重重阴霾掩盖之下,*ST大地高层似乎只是一厢情愿。

争议判决

2011年8月,*ST大地收到了昆明市检察机关的起诉书。

起诉书显示,公诉机关认为,*ST大地以及其原董事长何学葵等人,为了实现上市发行股票的目的,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的数额巨大;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

上述行为触犯《刑法》相关条例,应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上市前*ST大地虚增资产7011万元,收入2.96亿元,上市后虚增资产2.88亿元,虚增收入2.5亿元。

然而,作为一家从股市圈走3.46亿、仅以虚增收入5.45亿元来回报投资者的上市公司,最终判决之轻,却远远超出公众想象。

9月6日,*ST大地案在昆明市官渡区法院进行了审理。三个月后,*ST大地公告该公司收到官渡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引得业界哗然一片。

*ST大地及五被告仅被认定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公司被罚400万元,五当事人领到缓刑判决书。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未获认定。截至12月13日,无人提出抗诉,判决生效。

官渡区法院宣判十天后,证监会召开媒体通气会,介绍对*ST大地的调查情况,详述了未被一审判决认可,甚至披露了起诉书中未提到的涉嫌犯罪内容。

根据证监会披露内容,*ST大地以及何学葵等高管,涉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公司印章,同时,涉嫌隐匿、销毁会计资料。在调查期间,*ST大地隐匿、篡改100多笔财务凭证,涉及金额上亿元,并设立账外账。

据此,*ST大地利用其控制的公司或银行账户虚构采购流出资金,虚增收入累年经鉴定达到3.5亿元。

此前,新世纪周刊等媒体质疑,根据上述情况,*ST大地未被认定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值得商榷。

成都永卓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海燕表示,根据我国刑法,欺诈发行股票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因此,如果*ST大地欺诈发行股票罪成立,等待何学葵和*ST大地的应该是5年以下徒刑和1731万元以下罚金。

量刑太轻,几乎成为市场一致呼声。争议判决背后,*ST大地案一系列曾经被忽视的细节,再次浮出水面。

被忽视的细节

“*ST大地案发得很蹊跷,距离法定解禁期限就那么几天。”熟悉*ST大地高管的北京一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层说。

此前,媒体报道中,2010年3月17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证监会对*ST大地立案调查;2010年12月20日,控股股东何学葵持有的*ST大地4,325.7985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3%)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大地 何学葵 公司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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