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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芬奇付千万公关费无果 记者掮客面临刑事指控(4)

2012年01月11日 11:31
来源:法制周末 作者: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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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意图花巨资通过“潜规则”解决问题的达芬奇,却为自己留了一手,这或许是崔斌和李文学等人根本没有想到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一幕大戏。

潘庄秀华称,她先后见过李文学四次,崔斌每次全部在场。目前公开的偷录内容发生在2011年9月2日,其他三次见面是否录音不得而知。

9月2日偷录的谈话证实(详见第二版谈话实录),当着李文学和崔斌的面,潘庄秀华突然提出了上述100万元的事情,李文学似乎表示不知道,而崔斌则赶紧掩饰:“他不知道啊,和他没关系啊。”潘庄秀华说:“但是那100万元是他要的啊。

一种可能的背景是:潘庄秀华此时提出100万元的事情,并且对三人面谈的内容秘密录音,其动机或许有两个:一是付出巨额的“公关费”,并没有达到预想中的目的;另一个是其他股东不认账,潘庄秀华为了获取证据而设计了这个局。

尽管这100万元的最终去向目前仍未明了,但录音提供的另一个事实表明,不仅崔斌在帮助达芬奇公司“公关”,而且李文学也参与了其中某些环节的运作,同时还在为达芬奇公司策划其他活动。

著名学者展江教授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新闻专业主义的第一条就是要求新闻与广告分离,如果二者不分,轻则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准则,重则触犯刑律,是非常危险的。

显然,不管是李文学还是崔斌,根本没想到达芬奇方面会来这一手。据接近《每周质量报告》的人士说,李文学的暗访很老练,但没有想到,这一次他却被批评对象“暗访很了。

这些录音后来成为达芬奇借助财新传媒绝地反击的重要证据。

据调查,达芬奇和财新传媒最早的接触发生在2011年7月21日。当天,潘庄秀华和一位董事约见了财新传媒记者。财新网次日发表了《达芬奇就“假洋品牌”指摘诉屈》的报道,该报道末尾附上了“达芬奇家居致消费者的一封公开信”

这是公开信首次在媒体公开,达芬奇家具的官方微博在7月23日确认此次发布为首发。而知情人透露,此前,崔斌曾找过几家媒体,希望在网站发布公开信,遭到拒绝。

至于财新传媒为何会发出公开信,他们何时和达芬奇再次建立联系,因何操作“达芬奇案中案”系列报道,由于财新传媒发言人张立晖婉拒采访请求,所以不得而知。不过,财新的报道事实上成为达芬奇反客为主的关键。

公开资料显示,至晚在2011年11月份,财新传媒记者就已经和达芬奇就报道进行过沟通。11月18日,达芬奇公司的四家意大利供货商专程飞到北京,接受财新传媒记者的独家采访。财新传媒高层曾多次亲自过问达芬奇事件的报道进程。

2011年11月14日,达芬奇公司向中央电视台纪委举报。12月9日,该公司又分别致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中央电视台纪委和《每周质量报告》栏目组。

在给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举报信中,达芬奇指责“李文学作为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的记者,故意编发虚假报道,徇私隐匿新闻事实,并利用职务之便,联合唐英、崔斌对达芬奇进行敲诈勒索,牟取巨额非法利益”

2011年12月23日,财新传媒记者还采访了崔斌。在报道刊发前,崔斌曾透过中间人希望财新传媒在报道中不要提及他的真名,不过这一请求被拒绝。作为媒体人的他深知,这样的后果会很严重。

2012年1月1日,《新世纪》周刊发表“达芬奇案中案”的报道,不仅披露了上述龌龊的行径,而且指责央视揭露达芬奇的报道中存在硬伤。转眼间,达芬奇造假变成了央视造假。

《新世纪》周刊在第二篇报道“公关陷阱”中披露,事发后,达芬奇和崔斌、李文学的接触。文中很容易让人得出的结论是,唐英、李文学的崔斌联手,共同陷害达芬奇。很快,崔斌和李文学变得声名狼藉。

[责任编辑:liuxd] 标签:达芬奇 李文学 崔斌 潘庄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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