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地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或暂停上市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林志吟) 通过虚增收入2.96亿元IPO募资近3.5亿元上市的云南绿大地一案,最终只是被判罚款400万元、五名被告人的集体缓刑,该审判结果也引来了昆明检察院的抗议。昨日晚间,\*ST大地发布公告称,检方对案件判决提出抗诉可能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按时披露和审计意见造成影响,公司股票可能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去年9月6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对*ST大地欺诈发行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令人唏嘘的是,在*ST大地通过各种财务数据虚增2.96亿元,并成功IPO募资近3.5亿元的情况之下,最终判决结果竟以*ST大地400万元罚款和原董事长等相关人员缓刑作轻松了结。这样的判决结果浮出水面之后,随即引发不少市场人士的炮轰和讨伐,昆明检察院在上月也发话抗议*ST大地欺诈发行案不仅判刑偏轻,而且还存在罚不当罪的情况。当时,有分析人士也表示,检察机关的介入,很可能对公司2011年年报的按时披露和审计意见造成影响,并进而威胁到公司的上市资格。
昨日,*ST大地也正式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表示如果公司不能在4月30日前披露201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从5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停牌。如果停牌两个月内,公司仍未能披露年报,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如果公司仍未能披露年报,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交易。
与此同时,如果法院未能在今年年报披露期间审理结束并判决,注册会计师有可能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再次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除此之外,*ST大地还公告称,2月15日,公司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月14日,何学葵将其持有公司的3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过户给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云南投资控股集团持有公司3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86%,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何学葵持有公司1325.79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77%,变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另外,公告称云南投资控股集团承诺自本次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减持或转让本次受让的绿大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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