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证监会取消基金公司5%以下股东审核 或放行股权激励(2)

2012年06月21日 06:27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柯智华

0人参与0条评论

财务指标“紧箍咒”

值得一提的还有,上述修订草案还允许基金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开展业务。

“为进一步增强行业活力,拓展行业发展空间,鼓励基金公司开展差异化、专业化的市场竞争,有效隔离业务风险,本次修订增加了允许基金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将部分业务进行服务外包的条款。基金公司可以设立控股子公司专门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品种开发、基金销售、客户服务等与基金公司经营范围相关的业务。”上述负责人说。

资料显示,在基金销售上目前已经有基金公司在涉入,比如今年上半年嘉实基金在上海设立了专门的基金销售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修订草案对基金公司下了财务指标“紧箍咒”,使得经营不善的基金公司今后的生存压力可能会更大。

该草案称,基金公司的净资产低于4000万元,现金、银行存款、国债等可运用的流动资产低于2000万元且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营业支出的,证监会可以暂停受理及审核该公司基金产品募集申请及其他业务申请,并限期要求改善财务流动性。

“财务状况持续恶化的,证监会责令其进行停业整顿。被责令停业整顿的,基金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其管理的基金资产委托给证监会认可的基金公司进行管理。逾期未按照要求委托管理的,证监会可以对其基金管理业务进行托管。

基金业改革关键词

基金专户

一、不再限制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人数,基金专户突破200人限制。

二、取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单只股票不得超过计划资产净值20%以及投资单一证券不得超过10%限制。

三、允许开展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债权、收益权等资产。

四、允许资产管理计划份额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转让。

五、取消费率管制,优化申购赎回费率安排,保留强制托管制度但对托管机构不再做具体要求。

六、基金公司须成立子公司才能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定稿)

一、推动基金产品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

二、为推出发起式基金做法律上准备。增加:基金公司用股东资金、固有资金、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认购基金金额超一千万且持有超三年;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五千万份,持有人不少于200。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取消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审核,改为事后备案。为基金公司上市预留法律空间。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超过5%的,仍需进行审核。

二、取消内资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49%的规定,允许基金公司股东之间相互持股或者有其他关联关系。

三、要求基金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为公司董事,增强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

四、将主要股东的持股锁定期由1年延长为3年,引导股东形成长期投资的理念。取消股东出让股权未满3年不受理其设立基金公司或受让股权申请的限制。

五、丰富基金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未来基金公司上市预留空间的考虑,将诸如“出资比例”、“处分出资”等特指有限公司的表述,调整为“持股比例”、“处分股权”等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均可适用的表述。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股东 基金 公司 比例 
打印转发
凤凰网官方推荐:玩模拟炒股大赛 天天赢现金大奖    炒股大赛指定安全炒股卫士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