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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太阳之死:股东间不和睦 压迫职业经理人

2013年07月10日 10:21
来源:投资中国网 作者:Mr欧阳在减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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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东对于职业经理人期望值过高,职业经理人不堪重负,自动请辞

1)股东的容忍度很低,希望尽快见到效果,而最好这个效果体现在财务报表上,而职业经理人正规的品牌带动销售的打法,不断的挑战股东对于这个项目的期望。

2)团购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因为这个项目很多家长带着孩子买,一般周六日进行体验,但是周六日一次也就来十几个,团购30,加起来才300块钱,连人员加班工资都不足。

3)老团队不服从管理,A之前的团队,留下了三个引导员,这三个员工以是A的团队为准,不服从B的职业经理人指挥,凡事必须通过B的经理人向A请示才能得到执行。

4)职业经理人不堪重负,离职。

7、临阵抽兵,破而后立

B公司,在职业经理人走了之后,派我去接受这个项目,公司里面都知道这个是个烫手山芋,但是从公司角度上来讲,我不接手,就只能看这个项目流产,所以公司还是希望我努力一把。

8、进行财务预测,竟然在干一个赔钱的事情?

我接受项目之后,把项目的之前是所有财务数据查了一遍。并进行项目的财务预算,以及收入预算,发现这个项目不可能赚钱,或者说再股东容忍的时间内不可能赚钱。

原因:前期成本大于支出,体验馆,每次每隔30分钟进入五人为最佳体验效果,按照100元/人,每组500元,如果一组不占用外面场馆的情况下,每日亏损1000元。如果占用外馆的话,每日可容纳十组,每日亏损2000元。

9、项目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造

1)缩减成本,裁员,虽然残忍,但是为了为项目争取存活时间,是最有效的方式,后来去人事部门一查看,竟然发现B公司在六月份就因为与A的员工工资发放的问题,并未与A的4个员工,签署劳动续约合同,但是依然发放工资到十月份,这个就触犯了劳动法,造成了事实合同。用人单位须赔偿从未签订合同第二日起,到合同终止后的双倍工资。四人总计二十万。最后公司人事不愿出庭,说实话,这个是公司股东不懂劳动法导致的,现在很多小公司老板依然处于我掏钱,你干活的法盲状态,希望大家以后注意。

最后,我请教了很多律师朋友,以否认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反驳,为公司最大程度的降低损失,(在此也希望大家再入职时候,熟读劳动法,懂得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因为对方态度蛮横,又拿不出铁证,被我钻了空子,以赔偿一个月工资,和解。

之后,我解雇了所有的老员工,重新聘用了一个高素质的引导员。从每月2W的人力成本,减低到2000元。

2)产品升级改造。

体验馆本身属于培训项目,如果单单依靠客单价100元的体验价来进行销售的话,是稳赔不赚的。故产品必须进行升级分类:

体验类:按照儿童体验,成人体验,拓展体验,企业内训四种产品进行票价分级,增加其附加价值,比如企业培训+HR+新人拓展套餐。比如儿童亲子教育+亲子培训套餐。

提高客单价,提高产品的专业度。从而提高销售量。

之后与新东方等企业进行合作。第二个月达到盈利。

10、股东不和睦,所有的努力化为泡影

到2012年为止,黑暗中的太阳项目经历了太多波折,虽然最后初见了盈利的影子,但是也把投资者的耐性磨灭完毕。B公司的投资者决定清算这个项目。改建为其他的新项目。

2012年,国内的第一个黑暗体验馆项目以失败告终!

股东是一个非常具有理想情怀的人,作为职业经理人也更加尊重企业的激情,仅以此案来给予初创企业者一参考,合理的规划自己的时间,风险,成本,收益,团队。

创业,并非拍脑瓜子的。我以为,你希望的一百分,其实只能达到一分而已,那么你的这一分项目能为你带来的,是否是你想要的呐?

谨以此文献于那些苦思冥想的创业家们,也献于曾经为这个项目奋斗的同事,这个项目现在依然有一个盲人朋友在坚持做,他在倡导公益。希望大家能多多支持。

[责任编辑:liliang] 标签:职业经理人 ChinaVenture 续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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