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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中国将放宽黄金贸易限制

2013年09月30日 19:48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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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国央行周一发布公告称,将向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发放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目前,只有九家中资商业银行拥有黄金制品贸易准许证。公告称,上述条件包括是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员。中国央行称,寻求从事黄金贸易的黄金生产企业需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综合类会员,年矿产金10吨以上,并且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公告称,就上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10月29日。

新闻稿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规范和促进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业务发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jckbfyjx@pbc.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西城区成方街32号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邮政编码:10080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29日。

中国人民银行

2013年9月30日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附件2附件3



[责任编辑:zhang_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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