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虚拟货币、网游网赚等活动或涉嫌传销 参与者不受法律保护
2017-12-11 16:29:21
来源:凤凰网财经WEMONEY
12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消息称,广大群众要警惕以传销为手段的新型互联网欺诈行为。
凤凰网WEMONEY讯 12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消息称,广大群众要警惕以传销为手段的新型互联网欺诈行为。
近期,以传销形式为手段的新型互联网欺诈行为频发。国家工商总局指出,部分组织和个人以经营网络虚拟货币、网络游戏的名义,打着“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电子币”“互联网代币”或“网游、网赚”“玩游戏得大奖”“玩网游送红包”等旗号,以高额“静态收益”“动态收益”“推广返利”为诱饵,利诱、欺骗广大群众缴纳入会费用成为会员,并鼓动会员发展下线,骗取钱财。
国家工商总局提醒,上述活动可能涉嫌以传销为手段和形式,本质上实施非法集资、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参与者的权益存在巨大风险。此外,参与传销也属违法行为,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国家工商总局强调,此类主体普遍未取得合法经营或者故意掩盖其真实身份,行为责任主体难以认定;普遍采取发布虚假广告、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手段欺骗诱导公众;普遍通过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非接触式手段吸收、返回参与群众资金。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跑路”情况,参与群众很难追回资金。
根据《刑法》《网络安全法》《禁止传销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平台、支付结算、通讯传输、广告推广、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等便利实施条件。违反者将被依法追究相应的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最后,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认清相关行为的涉嫌违法犯罪本质,理性谨慎投资,防范利益受损。发现相关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可根据具体情况向金融管理、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凤凰网WEMONEY 张国栋/编辑)
[责任编辑:wemoney PF106]
责任编辑:wemoney PF106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近一年
13.92%
混合型-华安逆向策略
凤凰点评:
业绩长期领先,投资尖端行业。
为您推荐
凤凰财经官方微信
视频
-
李咏珍贵私人照曝光:24岁结婚照甜蜜青涩
播放数:145391
-
金庸去世享年94岁,三版“小龙女”李若彤刘亦菲陈妍希悼念
播放数:3277
-
章泽天棒球写真旧照曝光 穿清华校服肤白貌美嫩出水
播放数:143449
-
老年痴呆男子走失10天 在离家1公里工地与工人同住
播放数:165128
财富派
-
战火锻造的富兰克林家族
点击数:1378761
-
奥巴马拒住的酒店原来是中国人的
点击数:1398712
-
为什么这个90后是未来的扎克伯格?
点击数:1765508
-
陈曦:琴与弓的生活美学
点击数:1928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