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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格力自有及自筹资金


来源: 凤凰网财经

凤凰网财经讯 5月18日消息,长园集团1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格力集团自有及自筹资金;要约成功实施后,格力集团在未来12个月内将不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股票。

下文为部分公告原文

问题二:根据摘要,你公司注册资本为 8 亿元。以要约价格 19.8 元/股计算,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46 亿元。摘要披露称,本次收购所需资金来源于格力集团自有及自筹资金。请披露你公司目前持有现金情况,后续资金安排是否须通过融资安排解决;如是,请具体说明融资方式和最终出资方;后续是否有将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质押融资的安排;未来 12 个月是否有相关减持计划。请财务顾问和律师核实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格力集团目前持有现金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出具的《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8】40040013),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日,格力集团合并报表账面货币资金约 1,003.81 亿元,流动资产约 1,784.64 亿元,净资产约 742.25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约 197.70 亿元。格力集团资产规模庞大、资金实力雄厚。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格力集团信用状况进行的综合分析和评估后出具的《信用等级公告》(联合[2017]475 号),格力集团目前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资信状况优异。 

截至 2018 年 5 月 16 日,格力集团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约为 6.82 亿元、持开放式理财产品约 5.35 亿元、封闭式理财产品 16.00 亿元(其中 11 亿元在 2018 年 6 月20 日前到期,5.00 亿元在 2018 年 7 月 12 日前到期),合计约 28.17 亿元。其中,随时可支取的现金约 12.17 亿元。 

2018年5月11日,格力集团已将人民币10.50亿元(即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的20%)存入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出具一份证明该等履约保证金已经存入的文件。

2、后续资金安排 

以要约价格 19.8 元/股计算,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46 亿元。截至 2018 年 5 月 16 日,格力集团母公司账面的货币资金、理财产品、已存入的履约保证金合计 38.67 亿元,占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的 73.71%。

格力集团后续资金安排拟通过并购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本次融资将不涉及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长园集团,亦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长园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通过与长园集团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鉴于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本次要约所涉及的收购价格、收购数量、资金总额等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且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及备案,因此,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格力集团尚未就该融资事项与银行签订借款协议,但格力集团已收到银行出具的《意向性贷款承诺函》,银行同意向格力集团提供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的意向性授信。格力集团将会在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前与银行签订借款协议,并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对融资方式进行详细披露。 

格力集团就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来源出具承诺:“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格力集团自有及自筹资金,不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长园集团或者其关联方。收购人具备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要的履约能力。” 

3、未来 12 个月的相关减持计划 

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在要约期届满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15:00 时,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长园集团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264,935,431 股(占长园集团股份总数的 20.00%)。若要约期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 

要约期间届满时,若本次要约收购未达到前述生效条件,收购人和一致行动人将在要约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合计持有的长园集团全部股份。若本次要约收购生效,公司未来 12 个月尚未有相关减持计划。

[责任编辑:杨胜忠 PF090]

责任编辑:杨胜忠 PF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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