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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历史沿革

  2003年10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布;2004年6月1日实施。此后半年内推出六个配套实施细则,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详细]
简介

备受关注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知情人士透露,该法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11年1月中旬下发包括监管部门、基金公司在内的相关机构,向业内广泛征求意见。[网友评论]

近8成网友反对基金经理炒股 律师称或致老鼠仓

 但凤凰网的一项调查却显示:占投票数79.7%的网友,对草案这项修订意见表示反对,认为“这只会出现越来越多‘老鼠仓’”;仅12.2%的人表示支持, [详细]

证监会监管权扩大:可直接冻结涉嫌违法基金财产

  《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扩大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监会)的权限。这些权限均涉及对内幕交易的打击,比如将此前无人监管的私募基金纳入监管体系之中。同时,在监督管理的章节中,[详细]

凤凰网财经小调查

1.您如何看待基金法修订草案中放宽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股票限制?
反对,这只会出现越来越多老鼠仓
表示支持,基金从业人员也是投资者
无关紧要,但需要增加相应条款限制
2.若本次草案通过,您还会投资基金吗?
会,从业人员购买股票不会影响业绩
不会,基金从业人员可能把基金的钱"公款私用"
 

各方点评

基金法第59条不可取消

基金法第59条不可取消

市场传言正在修订的新《基金法》有取消原有第59条的可能,按照《基金法》第59条的现有规定,基金财产不得投资基金公司控股股东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但是,修订中的《基金法》却可能会把这个重要条款取消。本栏以为,如果取消这一条款,基金将彻底沦为助纣为虐的工具并伤透投资者的心。事实上,现在的基金已经不能算是“好人”了,多少高价新股都是由基金的高价报单“玉成”,[详细]

江赛春:放宽从业人员买卖股票限制利大于弊

有媒体报道称《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11年1月中旬下发相关机构,向业内广泛征求意见。修订草案拓展了对“证券”的定义,基金从业人员将可买卖股票。消息一出,引起民间广泛的讨论,市场怀疑,如果一旦放宽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限制,可能会造成老鼠仓横行。就此,德胜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江赛春表示,放宽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限制和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已经被讨论了很多年,纵观国际市场,这也是大势所趋, [详细]

王连洲: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股票可行 但应有特殊限制

王连洲认为,《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是必然的,当初制定的时候的市场情况与现在已经大不相同,例如证券公司、银行也都在纷纷上市,这些公司基金公司不能投资的话,不利于基金业的发展。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规定也不适应市场的发展,基金业中,有80-90%的人员并不是与资金操作有关,而且即便限制也无法做到真正的限制。从这个方面来看,只要对基金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这类人群提出一些特殊的限制和要求即可。 [详细]

反响

《基金法》修改 草拟稿表现给力

《基金法》修改 草拟稿表现给力

呼唤日久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近日获悉,由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牵头。[详细]

阳光私募:希望知道我是谁

阳光私募:希望知道我是谁

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法已列入人大常委会立法的计划,而阳光私募被重新纳入监管也被认为是板上钉钉。[详细]

利用基金法修改契机发展创投业

利用基金法修改契机发展创投业

面对全国创业投资蓬勃发展的形势,今年创投界代表也带来了深圳发展私募股权基金的提案。[详细]

基金法修改重引老鼠仓担忧

新《基金法》管控不了“老鼠仓”

新《基金法》管控不了“老鼠仓”

对于基金员工可买卖股票的法律放闸,基民和基金从业人员的立足点不同:基民们认为,向基金从业人员放开股票账户,或可以让基金经理账户从地下转向地上,降低“老鼠仓”的活动纪律;基金业人士却在公开希望还行业“清白”的同时,私底下对放开股票账户并不以为然。这也难怪,如果申报股票账户手续繁琐,对于某些借道亲属账户的基金经理来说,不用申报的自由买卖显然更方便。[详细]

基金业魅影重重 证监会重拳整治老鼠仓

山雨欲来风满楼,更多的传言接踵而至。先是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已离任基金经理黄林涉嫌“MSN谈论股票投资”,深陷立案调查传闻漩涡。后有媒体报道称监管层11月初亲临申万巴黎基金,并带走了投研部门的所有电脑进行检查。尽管两家公司后来都对时代周报回应称,“公司近期未受到任何监管部门的核查,各项工作都在正常进行之中。”但监管层铁腕擒“鼠”的强硬态度由此可见一斑。。 [详细]

三管齐下遏制老鼠仓

基金行业从诞生到走向成熟,总是会伴随着问题暴露、公众质疑、监管与自律手段强化和投资者信心重建的过程,也正是在这样一种反复和发展过程中,市场会逐步形成对基金公司的公众监督、行业监管和自律约束的成熟监督体系。客观地讲,对数十亿元甚至上百亿元资产的操控权,对于任何人都会是一种天然的利益诱惑,无论对基金从业人员提出再高的职业道德要求、对违法者课以再高的法律处罚,都无法完全遏制个别人的铤而走险。[详细]

多名基金经理涉及老鼠仓

一、上投摩根 唐建

2007年,时任上投摩根成长先锋基金经理唐建因老鼠仓事件被媒体曝光。 [详细]

二、南方基金 王黎敏

距离上投摩根成长先锋基金基金经理唐健老鼠仓事件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国内基金业第二例老鼠仓案例也浮出水面。[详细]

三、长城基金 韩刚

韩刚案是首例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详细]

四、景顺长城 涂强

证监会调查发现,涂强提供了赵某、王某账户的部分交易资金,是两个账户交易获利的受益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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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制作: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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