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搜索词:
北京经适房公示吓走不合格者 审核表不再抢手
2007年08月08日 07:16中国经济网投票数: 顶一下  【
相关标签

“媒体公示”吓走不合格申请者———

■审核大厅领号人明显减少

昨天上午11点05分,记者到位于东花市北京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经济适用住房审核窗口。审核大厅的门口右侧,往日人最多、最拥挤的地方登记领号的队伍不见了,只有三四个手拿审核表的人围着登记发号的保安。

北京市自1998年开始,建立了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制度。按照过去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政策,申请家庭只需按类别填写不同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并到东花市经济适用房审核窗口审核就行。5月24日,经市政府批准,市建委在宣武区陶然亭街道率先进行了住房基本保障工作的试点,试点政策还建立了“三级审核、二次公示”的严格审核程序,即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经过街道、区和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三级审核,以及申请家庭居住地和媒体两次公示后,才能取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配租廉租实物住房资格。

而试点政策和经济适用住房老政策“双轨运行”,因此,一夜之间,东花市经济适用住房审核窗口前出现了千人排队“突击审核经济适用住房核定表”的现象。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6月8日北京市建委公布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并在东花市审核窗口采取“发号预约审表时间”的办法。但即便是如此,每天前来领号的人都不下400个,前来审表的人太多,据了解,早在上周,预约号就已经安排到了9月初。

昨天,记者在现场看到,领号处没有了队伍,人明显见少了。记者问身边一个刚到并已经顺利拿到了预约号的人:“今天人怎么这么少?”这个师傅说:“没见昨天报纸登了吗?今后买经济适用住房要在报纸上公示了,我们家几个亲戚,本来约好今天和我一起来的,一看报纸也不来了,白费那个劲儿干什么,他们准过不了公示这一关!”

■咨询热点:“拿表后还用媒体公示吗?”

“拿了表后,将来买经济适用住房还用不用在报纸公示了?”这一问题成了现场咨询的热点问题。

对此,现场接受咨询的工作人员的回答都是:“应该公示。”这个回答让很多人脸上出现了失望的表情。

“如果公示后被别人举报了会怎样?会有什么后果?”这也是现场很多人问的比较多的问题。和老伴一起来审表的拆迁户贾大爷看着这边忙着咨询的人群,对记者说,“告诉你吧,今天这些来问的人肯定很多人是‘有钱人’,住房面积、家庭收入或者家庭资产等肯定有超标的人,所以他们才不安,像我们这样的穷人,早都上那边领号去了,问都不用问!”

■有审表人期望拿经济适用住房表去买“限价房”

昨天在东花市经济适用住房审核窗口现场,记者也遇到了不少“另有打算的人”。11点15分拿到预约号的沈先生就是一位。他告诉记者:“以后经济适用住房不仅面积小了,还不能再上市交易,买经济适用住房已经不合算了!以前媒体不是报道过,拿了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的人可以买限价房吗?我就打算等着限价房,现在已经公布的几个限价房,房价都要比周边的低上几千块钱,将来买了一倒手就能挣钱,更合算!”沈先生的话让记者身边很多人恍然大悟,连称有道理。

沈先生的话不是没有来由的。3月初,北京市推出首批限价房———西三旗等限价房地块时,招标文件专门对申请购买方作了规定,其中有一条便是:“已经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如放弃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可以申请购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但是到6月28日,第三批限价房地块———常营乡限价房地块招标文件中有关限价房销售对象的圈定范围已经取消了上述条款。记者也曾为此向市建委、市国土局有关部门求证,得到的答复是:限价房的购买资格,还要等到《两限房销售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后确定,而在此之前,限价房地块招标文件中有关限价房的购买资格只是一个原则性的框架,不论表述的内容怎么变化都不是最终的政策。

沈先生的想法引人深思。看来,市建委采取媒体公示的办法已经在显示舆论监督的威慑作用,但是有投机人已经开始将投机的眼光转向了限价房。

相关阅读:

增加廉租住房房源 严审经济适用房购房者资格

武汉实行经济适用房价格预审制狠挤价格水分

担心经济适用房新《办法》过严 北京市民抢排号

京城二手经济适用房交易量骤降三成

北京拟规定:申购经济适用房须入北京城镇籍5年

<< 前一页12后一页 >>
   编辑: 徐会玲
Google提供的广告

>> 发表评论

如果您还不是凤凰会员,欢迎 注册

  • 用户: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 添加标签:

    (*添加多个标签用逗号隔开)

  • * 您要为您所发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 *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凤凰网观点。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