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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动向
《住宅法》有高呼声
⊙本报记者李和裕
显然,政府的行政手段还未到尽时。如上周,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有关《住宅法》的表态被媒体报道后,立刻引起业内关注。沈建忠指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还要有制度保障,所以将加强立法工作,包括研究制定住宅法、住房保障条例等。事实上,近年来有不少学者和市场人士都提出要尽快出台《住宅法》,用法规、制度来明确政府在住宅建设方面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资料显示,早在1983年,《住宅法》就被正式纳入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的立法部署中。2001年,建设部官员首次在公开场合透露,《住宅法》正在起草和论证中,但后来却是上报全国人大未果。如今,再度提上议事日程的《住宅法》所被赋予的内容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建设部官员此次提出研究制定《住宅法》是有特殊背景的。”上海国和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房地产律师龙陈表示,“从今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即‘24号文’的发布,到上月国务院主持的全国住房工作会议的召开,政府对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所采取的举措已被拎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住房改革后的新一次‘房改新政’的高度,而从上一次的房改来看,政府职能显然在制度上是缺位的,所以业内不少人建议出台《住宅法》。”
据悉,《住宅法》将对我国住房市场的发展规划、管理机构、市场主体和市场运行的监督管理,以及住房保障制度等予以法律规定,作为规范市场的基础法律。
但在时间方面,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住宅法》属于基本法范畴,地位重要,还要通过全国人大审议,估计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出台。新的业界消息又称,《住宅法》运作周期很长,建设部可能首先力推《住宅保障条例》,早在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召开之前,建设部已经着手草拟并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
编辑:
廖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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