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中国股民维权蓝皮书》由凤凰网股民权益交流平台发布,蓝皮书对20多年来的中国股民在维护自己权益方面做出的努力做一个回溯,希望能够从中展现中国股民维权的历史足迹,分析总结一些经验,供广大股民以及从业者参考。【网友评论】 【中国股民维权蓝皮书下载】
您的权益如何被损害
据统计,在凤凰网股民权益交流平台收到的众多维权申诉之中,针对上市公司的投诉超过90%,达486起,位居平台七种维权分类之首;对股票软件的申诉有10起,位居第二位;手机短信荐股以5起申诉位居第三位。作为市场的主体和投资标的,因上市公司行为造成股民权益受损既存在一定的客观性,也反映出上市公司治理仍需进一步提高和严管。此外,大量新股民入市为不法分子利用手机荐股、股票软件等诈骗行为提供了机会。
您最需要得到哪方面的帮助
近年来,证监会始终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法。而股民也愿意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根据凤凰网股票频道所做的调查显示,在一项"如需维权,您最希望得到哪面帮助?" 的问题中,而选择希望政府监管机构支持的股民比例为43.5%,35.4%股民是希望专业机构援助,希望媒体关注选项股民比例为19.4%。
为维权 您能承担多大的成本
根据凤凰网股票频道所做的调查显示,在一项"如果愿意,您能承担多大费用?" 的问题中。71.4%的股民选择在维权索赔金额的10%之内,而选择维权索赔金额的10%-30%之内股民比例为20%,调查中仅7.9%股民能够承担维权索赔金额的30%以上。中国证券市场规模逐渐扩大,但一些欺诈现象屡禁不止。而欺诈者付出的代价太小,而目前中国上市公司赔偿的金额往往不大,再加上索赔手续繁琐,审理耗时费精力中国股民处于弱势 。
原始股维权案件的受害者人数多达几十万人,涉案金额几十亿元。主要集中于陕西、四川和黑龙江等地。2008年出台的《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于对以原始股为代表的非法证券活动进行整治。但原始股维权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部分法院存在立案难,另外一部分案件因为部分公安机关侦查缓慢、长期没有进展,股民丧失了维权的信心 。
维权法律法规发展史
从沪深两地交易所建立开始,一直到2002年,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法律法规发展滞后。直到2001年,银广夏财务造假事件被曝光,才推动了我国证券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启动。从2002年之后的十年,则成了以证券民事赔偿制度为核心的中国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得到快速推进的十年。
原始股维权仍有不少问题需解决
但原始股维权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博弈双方力量悬殊。证据缺失,民事诉讼困难重重。从法律层面看,相关规定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部分法院存在立案难,一部分案件因为部分公安机关侦查缓慢、长期没有进展,股民丧失了维权的信心。
股民维权存在的问题
股民维权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主要包括五项。按规定,未获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从事该项业务,均为非法。合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名录可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查询。但即使是合法的投资咨询机构及其员工,也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股票软件陷阱多 维权难度大
这类案件的受害股民如何维权也是摆在法律人士面前的新课题,相关法学专家和律师指出,消费者最好在购买股票软件之前充分了解此类软件的功能,不轻信推销人员的宣传,同时保留购买软件的发票、宣传册以便向消费者协会和工商管理部门寻求保护。
投资咨询公司维权
按规定,未获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从事该项业务,均为非法。合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名录可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查询。但即使是合法的投资咨询机构及其员工,也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机构研报所导致股民损失维权有困难
2011年券商的“大话研报”、“乌龙研报”、“雷人研报”频出,让股民十分愤慨,不少股民毅然举行维权的大旗。首例因券商虚假报告而被股民起诉的案件却因“法院未受理”而以失败告终。从国泰君安、平安证券、湘财证券、信达证券等四家券商对中国宝安的石墨烯概念研报。
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
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诉讼
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
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违法行为。这是一种证券市场的舞弊行为,对参与市场交易的其他投资者而言极不公平。
操纵股价民事赔偿诉讼
短线交易维权诉讼
2009年,全国人大通过《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中增设了严惩证券、期货交易中获取内幕信息以外其他未公开信息行为即老鼠仓行为的条款。
在证券市场中,除了内幕交易行为外,还出现了一些类似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如短线交易、老鼠仓、PE腐败等。这类案件,股民尚未提起相关的诉讼。
原始股维权诉讼
证券咨询纠纷维权诉讼
该类案件的受害者人数多达几十万人,涉案金额几十亿元。主要集中于陕西、四川和黑龙江等地。2008年出台的《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于对以原始股为代表的非法证券活动进行整治。
面对各种媒体上出现的各类投资咨询活动,投资者可先向监管机构咨询,对广告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然后再决定是否参与,千万不能轻易把股票账号与密码和盘托出,交纳不菲的咨询费等。
股票软件纠纷维权诉讼
券商研报纠纷维权诉讼
股民还必须清醒认识到,即使是正版的炒股软件也只能起到一定的决策参考作用。事实上一些正规的股票软件也会因为客服欺骗性、诱导性的说辞,致使股民不断升级或者购买价格更高的软件,股民并不能获得宣传效果和盈利。
2011年券商的“大话研报”、“乌龙研报”频出,让股民十分愤慨,不少股民毅然举行维权的大旗。首例因券商虚假报告而被股民起诉的案件却因“法院未受理”而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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