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融资融券 |
投资者在交易所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选定一家会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和注销,根据会员和交易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投资者在交易所从事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价款,须先偿还其融资欠款。融资融券暂不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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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买入与融券卖出的交易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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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融资融券试点交易实施细则》,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融券卖出)时,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证券公司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标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所适用的折算率标准,自行确定相关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 |
融资买入: |
例如:假设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资买入融资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B,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资买入200元市值(100元保证金÷50%)的证券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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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券卖出: |
例如: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券卖出融券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C,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券卖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证金÷50%)的证券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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