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跨行取款涨价 涉嫌违法律师建议修改

2010年08月01日 07:59
来源:广州日报

0人参与0条评论

律师张韬认为,收取跨行取款费不是银行自主决定并定价的单纯市场行为,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银行自行设立收费项目、自行涨价的行为违反了《商业银行法》

本报讯 昨天上午,因认定多家银行将跨行取款费从2元提高至4元违反《商业银行法》,律师张韬向国务院法制办发函,建议废除或修改相关规定。

针对多家银行实施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上调的情况,日前,中国银行业协会对媒体解释称,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商业银行的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商业银行ATM跨行取款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该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依据成本自行制定和调整。

对此,北京市薪评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韬称,银行方面认为上调手续费的依据,是银监会、发改委共同制定、2003年10月1日生效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数钱费”、跨行取款费等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是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修正、2004年2月1日生效的《商业银行法》第五十条规定,商业银行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张韬认为,这一条款说明,收取跨行取款费不是银行自主决定并定价的单纯市场行为。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银行自行设立收费项目、自行涨价的行为违反了《商业银行法》

因此,张韬给国务院法制办发函称,《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已与《商业银行法》抵触6年多,不仅没有受到审查,反而成为各家银行竞相自行增加手续费项目、自行涨价的依据,造成银行收费乱象丛生。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审查,废除或修改其中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规定,为银行收费正本清源。 (据《京华时报》)

打印转发
凤凰网官方推荐:玩模拟炒股大赛 天天赢现金大奖    炒股大赛指定安全炒股卫士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