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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修改交易规则 中小板竞价范围提至10%

2011年01月17日 06:30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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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昨日发布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对深市交易机制进行了三方面的调整。

一是删除了有关中小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有效竞价范围设置为最近成交价上下3%的内容,将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股票有效竞价范围统一设置为10%,方便投资者理解。二是取消了增发股票(包括公开增发和定向增发股票)上市首日放开涨跌幅限制的规定。三是统一将无涨跌幅限制证券当日大宗交易成交价格范围规定为前收盘价的上下30%,取消了可在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确定的规定。

《交易规则》修订后,中小板股票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变为10%,若某有涨跌幅限制的中小板股票最近成交价为100元,则在90元与110元之间的申报是有效申报,高于110元或低于90元的申报将被认为是无效申报。

据悉,《交易规则》自2011年2月28日起施行。宗禾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股票 涨跌幅 交易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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