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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伴生灰色收入
“各地的豪华办公楼说明了政府机关在行使权力时有大量的灰色收入。”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表示。
事实也有佐证。2004年10月,中国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在河北省公安厅的协助下,查处了张家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大肆罚款创收,继而盖起造价2000万元的宿舍楼和豪华办公楼的情况;2004年11月,云南省红河州中级法院花费3000多万元建盖办公楼,超出财政预算1000万元,由于无钱支付工程款被建筑公司告上法庭;2006年5月,山西省浑源县检察院利用参与公路治超的机会,动用了上千万元罚没款建盖豪华办公大楼被查处。
事实上,除了正常的税收外,现在公安、工商、卫生、计生……几乎每一个有行政收费、罚款等经济来源的地方政府部门都在千方百计“创收”,尽管国家规定了“收支两条线政策”,但是各种部门“总是有办法把大部分钱要回来”,除了部分用来发放员工福利外,更多的款项都被用来进行各种基础建设。
现在,中国很多地方政府把修建豪华办公楼当作政绩,美其名曰“展现地方形象”,为了“招商投资”。但是各种“形象工程败坏形象”的事例也在不断出现,“一些地方向企业和下级单位敛钱,甚至挤占挪用农村养老金等各种专项资金;有些地方通过执法罚没收入,买卖手中审批权限等方式筹集资金;有些地方是从银行贷款,还长期拖欠工程款”。
作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通过土地买卖获取的收入也有很多部分用于搞形象工程。
除了豪华的办公楼外,各种政府机构下辖的豪华培训中心也伴随而生,尤其在北戴河、三亚、桂林、昆明、庐山、黄山、葫芦岛……这些著名的旅游风景地,新华社调查后表示:豪华培训中心可谓遍地开花,目前中国尚未进入商业酒店序列的各级党政机关、大型国企培训中心至少超过1万家。与此同时,这些利用各级财政资金所办的机关事业宾馆却亏损浪费严重。
当前,中国各党政机关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培训中心的功能已发生严重异化,培训中心已变相成为相关部门和机关的创收工具、“权力寻租”的黑洞和滋生经济犯罪的“温床”。
以吉林省为例,其共有241家县以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所属宾馆,累计投入财政性资金23.75亿元外,从2003年至2005年年均投入达2.6亿元。这些财政投入资金,有的是财政直接投入的,有的是挪用专项资金,有的是以减免税费、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等形式变相用财政性资金投入的。而经过审计后表明,由于普遍性的经营管理不善,截至2005年年末,241家宾馆的账面反映累计亏损1.95亿元,其中仅2003年至2005年账面亏损就达1.25亿元。
除此之外,更不断出现“每一栋金碧辉煌的大厦背后都要倒下一批官员”的“中国特色故事”,因为中国建筑领域里的黑洞可以说深不可测,3%以上的回扣在大多数地方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2007年1月,决策建造外观状似“白宫”的豪华办公楼而出名的原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区委书记冯刘成因贪污受贿670余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成了鲜明的例证。更有甚者,一些地方城市里的“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竟然是纪委的豪华办公楼和纪委领导的高档住宅。
作者:
尹鸿伟
编辑:
liao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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