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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适房公示吓走不合格者 审核表不再抢手
2007年08月08日 07:16中国经济网投票数: 顶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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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申请人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本报讯 “如果公示后被人举报了会怎样?会有什么后果?”“如果公示的申请人有问题,举报后会如何处理?”在“180户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公示名单”公布后,针对这两天市民最关注的热点问题,昨天,市建委有关负责人给予了明确回答:公示的申请人被举报后,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再次申请的资格,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负责人强调,市建委住宅保障办公室和宣武区政府在此次的住房保障政策试点中提出了“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分类保障、分期轮候;公开透明、动态监管”的原则,将彻底贯彻实施到底。此次在公众媒体上公示宣武区陶然亭街道住房保障政策试点,通过初审、复审符合政策规定标准的180 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名单,是北京首次在媒体上公示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名单,不仅是宣武区住房保障政策试点工作头一次在本市媒体公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的名单,也是北京市首次在公共媒体上公布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名单,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媒体监督,体现今后北京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公平、透明”原则。今后,凡是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北京市民家庭都须经媒体公示。

因此,欢迎广大居民及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宣武区监察局、宣武区住保办、陶然亭街道住保办举报、投诉。除此之外,今后北京的保障性住房还要加强动态监管,严厉打击骗购经济适用房、骗租廉租房、骗取廉租房租金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回所购、所租住房及租金补贴,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取消再次申请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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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徐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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