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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财险“分改子”有望加速
此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在涉及到保险业开放方面称,中国保监会将在8月1日前就外资财险公司分支机构转为子公司一事作出决定。中方还表示,将在未来的审批程序中执行60天的审批期限,以提高审批效率。
事实上,我国早在2004年5月就发文允许外资财险公司“分改子”。专家分析,此次中方表态可能意味着未来保监会对于外资财险公司“分改子”的审批速度将有所提高。
根据入世承诺,2003年底开始,外国非寿险公司在华设立营业机构的形式,在原有的分公司和合资公司基础上,增加了独资子公司。
2004年5月,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外国财产保险分公司改建为独资财产保险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此前已经设立的外国财产保险分公司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改建为独资保险公司,启动了外资财险“分改子”。
2004年底开始,我国对外资保险公司取消地域限制。外资保险公司可在任何城市申请设立机构,经营保险业务。
目前,已经有80%的外资财险公司完成了“分改子”。
外资财险急于“分改子”,一个重要原因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申请开设新的分支机构,要进入一个新城市,必须由总部重新向中国保监会申请。同时,每设立一家分公司,其总公司应无偿拨给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的营运资金。
改建为独资子公司后,就具备了与中资公司一样的一级法人资格,可直接申请增设分支机构;资金成本也大为降低。同时,变身为境内注册的公司后,外资财险可以在分支机构的布点上更为简单、迅速,子公司的运营具有更大的自主权。(中国证券报尚晓阳)
外资银行可发行信用卡
第二届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昨日闭幕,中方同意外商投资银行发行自有品牌的人民币储蓄卡和信用卡。
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认为,短期内,由于服务网点少,开展信用卡业务面临成本巨大的障碍,因此,外资银行尚不足以对抗拥有强大数量POS机的中资银行。但是,由于外资银行在国际上拥有中资银行无法比拟的网络优势,并拥有强大的品牌资源,可能会吸引相当数量的高端客户,或者需要经常出国的人员。
编辑:
廖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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