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从"吴市场"到"吴法治" 吴敬琏期待"好的市场经济"

2008年12月03日 10:52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吴敬琏

0人参与0条评论

随着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听证会渐渐成为村民自治的重要手段。

对话嘉宾

吴敬琏(著名经济学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阅读提示:改革开放30年,是市场经济体系逐步走向完善的30年,也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走向完善的30年。

从1979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通过,到2007年《物权法》的出台,立法推动和见证了市场经济的成熟与壮大。

作为市场经济的推动者,著名经济学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最早因为对市场经济鼓与呼,被称为“吴市场”,近年来又因为不断呼吁法治建设而被称为“吴法治”,其中的转变,发人深省。

吴敬琏认为,法治为市场经济提供制度支撑,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公民权利。好的市场经济本身就意味着法治。

为了把改革推向深入,吴敬琏认为还要在提升法治观念、建立透明的法律体系、完善司法体系等方面继续推进。

市场经济使中国繁荣

四大举措保证改革展开。在市场制度的推动下,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

记者:作为市场经济的积极推动者,您见证和亲历了中国经济改革的全过程。现在回顾这个过程,您觉得有哪些重要的举措?

吴敬琏:首先,是商品价格的基本放开。这项对于形成市场制度极其重要的改革在1988年以后的宏观经济紧缩即“收拢货币”的条件下和在1992年改革的新高潮中顺理成章地实现了。这意味着商品市场的基本形成。

其次,是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从1994年开始了以财政、税收、金融、外汇等方面为重点的改革。这一改革所取得的成果,为宏观经济管理奠定了基础。

再次,根据上述《决定》和199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5年开始了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1997年的十五大,特别是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除极少数需要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所有国有企业都要进行股份化改制,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在199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明确“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国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后,开始了根据“三个有利于”的原则“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的工作。

记者:经过这些改革,您觉得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实现了吗,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吴敬琏:应该说在20世纪末的时候,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它的主要表现是:第一,以民营经济为主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格局的形成;第二,商品市场初步建立,要素市场开始形成,并在资源的配置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第三,宏观经济管理体系初步建立。这一体系的基础在1994年的财税改革和金融改革中开始建立,使宏观经济管理当局有能力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总量手段调节宏观经济,并在1994至1995年反通货膨胀和1998至1999年反衰退中发挥了明显的作用。

[责任编辑:zhangxin] 标签:吴法治 市场经济 法治 
打印转发
 
凤凰网官方推荐:玩模拟炒股大赛 天天赢现金大奖    炒股大赛指定安全炒股卫士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