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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煤老板借贷:我们不会跑路(4)

2011年10月21日 01:39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李晓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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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羊补牢未晚乎?

鄂尔多斯正在缓慢发酵的借贷危机也引起了更高层面的关注。10月14日,公安部经侦局某高官一行飞赴鄂尔多斯进行调研,并就当地的民间借贷市场情况与鄂尔多斯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一下午的沟通及座谈,当地公安机关向上级汇报了近期发生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进展情况,会议一直持续到晚上6点。

此外,来自权威渠道的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鄂尔多斯即将正式出台一份主题为“维护金融稳定,促进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的文件。该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要求在四季度银行提供100亿元的新增贷款;争取银行利率上浮水平低一些;不再新建保障性住房,对目前市场上的商品房进行回收从而作为保障房进行供应;压缩房地产土地供应,减少开发量。此外,鄂市还将对非法集资活动进行从严监控并予以严厉打击。

另外,据称鄂尔多斯正在谋求建立民间借贷监测体系。由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起草、上报政府的民间借贷监测方案已成形,共10页的《监测方案已主要是民间借贷的监测框架和民间借贷规模的测算方法等。

监测对象包括辖区内各旗区所有从事民间借贷的融资性中介机构,并辅以对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的专项问卷调查。融资性中介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委托寄卖商行、典当行。据了解,鄂市目前上述机构超过1100家。

而在分工方面,金融办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商务局负责对典当行,工商局负责对投资公司、委托寄卖商行的监测和数据收集。

“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以此衡量民间借贷的风险,及时发布预警。” 警告抗风险能力一般的融资机构和个人,要求降低规模,加强资金回收;提示债权人减少或停止继续向融资机构和个人放贷。“如果融资者出现恶意转移、挥霍情形,则通报相关部门采取冻结资产、控制外逃等措施。

但据本报记者了解,该《监测方案》尚在鄂尔多斯银监分局等各部门讨论中,尚未最后定稿,正式出台还没有时间表。

而神木县,也在王福金自杀后的第三天——9月27日出台了两份文件《神木县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神木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金融办、人行、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但来自银行业人士的看法则认为,上述这些措施并未触及民间借贷的根本。当初设计,小贷公司这类企业放贷规模小、速度快。但是,现在小贷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已经发生异变,这类企业动辄放贷上百万、千万。

上述人士表示,在小贷公司普遍存在吸放贷情况,就异变为小型银行了,理应参照银行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如果不这样做,积聚的风险就难以控制了。但是这类有实体的公司还算是地下钱庄中比较好监控的对象,最大的风险来自于街头常见的以煤炭、房地产公司办事处、商贸公司、私人皮包公司等形式出现的地下钱庄,真实情况难以摸清,易出现风险。

[责任编辑:liuqiang] 标签:鄂尔多斯 神木 借贷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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