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多前发生的“光大乌龙指”事件,将再次置于聚光灯下。3月27日,“光大乌龙指”事件主角、原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在其微博中透露,已经和北京一中院和证监会交换了证据,并确定了审理要点,法院定于4月3日开庭。
[进入光大乌龙指事件专题] [网友评论]原告杨剑波
委托代理人李江,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翼飞,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律师
被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委托代理人罗娟,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
委托代理人徐云,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