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杨剑波:证监会处理此次事件专业性令人质疑


来源:凤凰财经

人参与 评论

庭审现场杨剑波

凤凰财经讯 4月3日上午,光大乌龙指案主角杨剑波诉证监会一案在北京一中院公开庭审。原告、被告双方就错单信息披露时间、光大证券在乌龙指事件的角色等多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论辩。 

庭审中,证监会方表示对于光大事件的获利认定并非按照交割来确认,而是采用了其当时的账面盈利来确认。院方问询证监会方,按照账面盈利来确认事件盈利在事前是否有依据,证监会方明确说明没有相关依据。

就此,杨剑波说,此次证监会的专业性令人质疑,把套利说成套保,用账面浮盈来认定盈利。

杨剑波还强调,此次案件所涉及的专业内容在中国真正了解的屈指可数,不超过10个人;而证监会此次办案人员因为不了解业务而做出的处罚觉得商榷。

相关报道:

光大乌龙指庭审激辩内幕信息认定关键证人未到庭

杨剑波提供向法院了一份证人证言,欲证明错单发生后,光大证券立即向相关证券监管机构进行报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事先目睹了交易过程。但证人今日未到庭,证监会对其证言真实性不予认可。

专家:证监会处罚乌龙交易负责人杨剑波无误

证监会认为对杨剑波的行政处罚和市场进入决定并无不妥,几位律师也认同证监会的处罚,认为杨剑波此举只是为了转移公众视线。

证监会举例1人意外花10000就抢10000被打断全场大笑

庭审中,杨剑波方陈述称,错单后对冲,是对交易对市场的负责。证监会方举例说明,一个人收入消费相匹配,赚一百块,有天早上,意外花了10000块钱,就去市场上抢10000块,这能不犯法吗。法院打断证监会举例,这个举例不相关。全场大笑。

证监会:乌龙指是突发事件没经过披露就是违规

庭审中,杨剑波陈述称,之前还给证监会内部专门讲解了自己部门的业务模式,还受到了证监会的好评。证监会方认为证监会不禁止光大正常的业务模式,但是这是突发事件,非既定安排。没有经过披露,就是违规。

杨剑波状告证监会称光大错单交易不属内幕信息

杨剑波指出,首先光大证券的错单交易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证监会的认定缺乏法律依据;其次,光大证券的错单交易信息已处于公开状态,不符合内幕信息的构成要件。此外,光大证券没有利用错单交易信息从事证券或者期货交易活动。第四,他并非本案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证监会:对杨剑波处罚证据确凿程序错误期间应拒绝交易

证监会认为,对杨剑波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市场禁入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认为光大乌龙指发生期间发生程序错误,其在内幕信息未公开之前应该拒绝交易,而不应该反手交易,违反公开交易原则。

杨剑波请求撤销终身禁入决定

杨剑波指出自己既非会议的决策者,也非对冲交易的具体实施者,因而不属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应该被证监会做出终身禁入证券市场的处罚,请求法院撤销证监会作出的这一处罚。

杨剑波质疑:处罚金额为何未写入本案焦点

在审判长提出本案焦点(能否构成内幕交易,杨是否构成责任人,对处罚数额是否正确等内容)后,杨剑波方提出质疑,称处罚金额等内容是依据什么法律,为何不写进本案焦点。

证监会:光大证券没有及时披露反利用信息优势先行交易

当庭,证监会方称,光大是唯一知道信息的主体,并没有及时披露,而且应该在指定的媒体发布。所有的媒体当时报道的都是传闻,并未得到光大确认。

证监会六证据认定乌龙属内幕交易  

当庭,证监会方称,光大是唯一知道信息的主体,并没有及时披露,而且应该在指定的媒体发布。所有的媒体当时报道的都是传闻,并未得到光大确认。

庭审会上,证监会提交六组证据,包括内幕信息形成证据、内幕信息披露过程、内幕信息知悉过程的证据、内幕交易相关情况的证据、上交所、上海证监局履行职务情况的证据以及光大证券修改交易程序的证据,但是杨剑波认为,该组证据与案件没有关联性,且证据可以证明错单交易是光大证券内部问题。

杨剑波否认做空股指是内幕交易是中性对冲

 

当庭,杨剑波否认在事件当天下午做空股指对冲内幕交易,称是中性对冲。杨剑波指出,光大证券下午是按照策略投资部的计划和安排实施的,按照光大证券自营业务中为了防范交易风险的策略实施的。上午在A股市场发生了72亿元交易,故需要在其他市场和产品交易当中进行操作,以对冲上午买入行为所产生的风险。

相关专题:光大证券乌龙指致A股离奇暴涨

[责任编辑:yufang]

人参与 评论

【独家稿件声明】凡注明“凤凰财经”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或音视频),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如需转载,请与凤凰网财经频道(010-60676000)联系;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

凤凰财经官方微信

0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