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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剑波与证监会方激辩:内幕信息界定与错单时间分歧大


来源:凤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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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乌龙案开庭,杨剑波出庭。新京报记者尹亚飞摄

图片来源:新京报网

凤凰财经讯4月3日上午,光大乌龙指案主角杨剑波诉证监会一案在北京一中院公开庭审。原告、被告双方就错单信息披露时间、光大证券在乌龙指事件的角色等多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论辩。

在庭审中,杨剑波认为,光大在事件中有两个身份,上市公司与投资机构。其中作为投资机构,其交易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在错单信息披露时间上,杨剑波方认为是在中午。其举证说,当时几乎所有主流媒体都在中午时间发布了相关错单信息。主流媒体中午的详细报道,足以认定此错单信息已经公开。

杨剑波方陈述称,光大证券错单交易信息如果作为内幕信息,其公开时间是2013年8月16日下午一点之前,通过公证机构调取了国内网站及媒体对错单交易的上网时间,通过大量媒体报道,新浪网在8月16日11时47分报道,网易是11点46分,中国证券报13时7分,东方财富网是11点44分,报道内容是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乌龙指,发生错单交易的金额在国内主流媒体上有充分披露,光大证券错单交易信息在8月16日中午已经成为公开信息。

而证监会方认为,内幕信息公开由上市公司经过一定的程序向市场披露,而不是由一般媒体进行任意揣测。当日上午关于光大乌龙指的报道并未经过光大公司确认,当日董事会秘书梅键予以反驳,否认了市场波动是由光大证券乌龙指导致的,市场投资者无法从前后矛盾的报道中得到真实情况。当日关于报道传闻很多,这些证据表明当日11时到13时之间,有多家媒体报道,光大证券是唯一全面知悉原因主体,反而利用信息优势先行交易。 

但当法院询问证监会其方官方微博是否属于公开披露的一个渠道时,证监会方并未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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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u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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