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中...

杨彦明被处决 近亿赃款去向成谜

调查

您认为杨彦明贪污的6500万去向哪里了
  运作亏损
  行贿
  藏匿
 
 

“证券界死刑第一人”还是没躲过死刑终审判决。此前,杨彦明虽然经历多次审判,但一直拒不交代6500万巨款的下落。究竟是什么让杨铁嘴钢牙?他有什么难言之隐呢?尽管终审已维持原判决,但这些疑团仍在困扰着杨彦明案。[网友评论]

证券硕鼠杨彦明被执行死刑

51岁的杨彦明是北京人,曾担任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先后更名为银河证券北京虎坊桥营业部)总经理。[全文]

证券死刑第一人杨彦明 一心求死

杨彦明历经四次审判仍没说出6500多万元贪污款去处。[全文]

杨彦明为何放弃检举急于一了百了

现在看来杨彦明死心已决,守口如瓶,他到底隐藏了什么秘密?是什么力量让他情愿放弃生命也要当这个“替罪羊”呢? [全文]

·杨彦明1958年10月生于辽宁沈阳市,在恢复高考后,于1978年4月考入沈阳农学院学习,业后又成为该院农经系的研究生。
·1986年10月,杨彦明进入农业银行总行,并且一干就是20年。20年间,杨彦明经历了研究所、研究室、农行信托等部门。
·1998年6月,杨彦明成为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
·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杨彦明利职务便利,多次指示章蓉从营业部提取现金。
·第一次死刑:赃款未查清 判决被撤销 2005年12月,一中院一审判决杨彦明贪污7000余万元、挪用公款2500余万元。判处杨死刑。杨彦明上诉。
·第二次死刑:账款去向 不影响贪污罪名 一中院重新审理后认为,杨的贪污数额减为6900余万元,再次判决杨彦明死刑。杨彦明再次上诉。
·第三次死刑:仍不肯说出赃款去向 宣判前,主审法官询问杨是否有揭发行为,杨彦明仍不说赃款去向北京高院终审维持原判,判决杨彦明死刑。
 
 
 
        检方认定,杨彦明通过老鼠打洞的方式5年涉嫌贪污了6500多万元。但既没往家里拿,更没有因为赌博或者包养情人之类的开销,据司法机关调查,杨彦明也从来没有把任何资金转移到境外。杨彦明的这笔巨款究竟到哪里去了呢?这是本案最大的谜团。
   
1、运作亏损

    据杨彦明供述:2000年底,杨彦明指示交易部门将本营业部23个股票、基金账户中的约1900万元资金转出,以撤销指定的方式,分仓到其他几家证券营业部,运作一年后,再转回望京营业部。然而,一年过后,这笔资金发生了150余万元的亏损,杨彦明于是指使该经理从此次转回资金中提现376万元。这笔钱同样石沉大海。[详细]

   
2、行贿

    在3月25日的庭审上,当法官和检察官问到6500万元钱款的去向时,杨彦明首度承认部分资金用于行贿,称部分资金“作为费用给了相关部门和个人”。但接下来,具体给了哪些部门和个人,杨彦明又故伎重演不再往下说了。现有的证据是不能确实、充分地说明这个问题的。” [详细]

   
3、藏匿

    从报道上看,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期间,杨彦明通过电话或当面告知的方式,指使章蓉为其提取现金。而储蓄实名制开始于2000年4月。所以如果杨彦明在2000年前开设假名账户,并办理储蓄卡,把钱存在里面。只要知道这笔钱下落的人这几年先别动用,等风声过后就能轻易提出现金。“除非侦查机关调查几十年”。[详细]

   
>> 证券界资深人士:6500万很容易亏光
    一位证券界资深人士告诉记者,以前证券营业部违规操作的事情很多,像杨彦明这样几千万,在证券市场上都不算大钱,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亏损殆尽。每到牛市,一些证券公司就采用很多不规范操作方式。可是一遇到市场有大波动,很多公司纷纷倒闭。“其实各公司真要是规范操作,绝对没那么多倒闭的。[详细]
 
>>证券界人士:资金用于行贿也不懂
    有证券界人士怀疑地说,杨彦明自己在证券部以外偷偷运作资金,那就运作好了,似乎并不需要什么“上面有人”。如果有人,那只有直接监管杨彦明的人,那么侦查机关一查就能查出来。可侦查机关也没有查出什么名堂。[详细]
 
>> 资深人士:杨彦明藏钱很容易
    “杨彦明要是想藏匿巨款,只要不交代,侦查机关很难查出来。”曾在农行工作15年的一位人士透露,他指出,杨彦明在银行工作了20年,还担任领导职务,要想藏点钱易如反掌。[详细]
 

 
    杨彦明拒不继续交代具体去向,放弃了检举受贿人的“自救”机会。究竟是什么让杨铁嘴钢牙?
   
1、隐瞒贿赂人是为不祸连家人?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杨彦明将赃款行贿给了比他更高职位的人,这些钱一旦送出就不可能要回,如果在法庭上揭发,一旦不慎不仅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威胁,甚至会殃及家庭和妻儿,这恐怕也是杨彦明在法庭上欲言又止的重要原因。而“隐瞒有功”,说不定还能得到那些人的关照,即便关照不到自己,也不会祸及妻儿。[详细]

   
2、愿意作证

    在杨彦明表示部分资金用于行贿后,其辩护人之一、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列阳问道,“一旦有相关人员出现受贿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国家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后,你是否愿意配合指认?”杨彦明表示可以作为证人作证。[详细]

   
3、杨彦明决意要带着谜团受领死刑吗?

    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法律的规定,杨彦明案尽管维持原判,但还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近年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经济犯罪核准死刑的案例并不多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的裁定、判决,或者作出不予核准的裁定。[详细]

   
相关报道
>>中关村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挪用近亿获刑9年
    曾是北京股票圈内顶尖操盘手的海通证券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的王胜,挪用资金近亿元,终审被判有期徒刑9年。2004年8月至10月间,王胜私自将9800万元人民币进行营利活动,造成亏损人民币5663万。[详细]
 
>>原南方证券总裁阚治东被撤销起诉
    据了解,2005年3月,辞任南方证券公司总裁职务一年多的阚治东突然被深圳警方逮捕,同年12月被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起诉。[详细]
 
>>大鹏证券董事长涉嫌操纵证券交易被判刑
    自1998年9月,大鹏证券为五矿发展配股主承销商获配部分流通股后,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人代表徐某与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及有关人员为单位转嫁风险和获取不正当利益。[详细]

如果不严惩犯罪者,这对我们的反腐和法治建设,伤害很大。 还是应该让他活着,足以让那些受贿者如坐针毡,活得胆颤心惊
 
 
不能开这个危险的先例

  如果不杀杨彦明,固然可以让贪官们继续心惊肉跳,但是从2004年案发,经过漫长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仍然没有撬开杨彦明的“铁嘴钢牙”,我们实在没有理由相信留他一命就能让他“幡然醒悟”;更重要的是,这可能会开一个危险的先例。

 
容忍沉默也是法治的代价

  毋庸讳言,如果因为杨彦明拒不交代贪污资金下落就从轻判决,实际是对犯罪的一种纵容,会向社会传递“只要不交代就可以免死”的错觉。这条变相“救生通道”的背后,将是法律的打折。更何况,假如受贿者根本就莫须有呢?

 
借证券界死刑第一人立法解决正义困局

  针对类似杨彦明案件判罚产生的正义困局来说,我们的立法尚有不完善的地方,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期待借杨彦明一案,能够促进法律立法,以及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避免法律上的判罚产生更多的社会正义困局。

 
寄语杨彦明:真要把秘密带到坟墓

 寄语杨先生,当此时也,不妨以全部交代为争取缓刑的余地,也未必不能逃过这一劫。更何况您行贿之辈很可能目前尚在位,有此蛀虫于世,阁下一念之间转换就可为世间除害,于之前的过失也算是不无小补。

 
判杨彦明死刑能消除一种反腐误会

  检察机关说:“如果不严惩犯罪者,那么就会向社会传递一种错误信号,即认为只要不说就可以‘免灾’。”检察机关的这种判断是非常重要的,更重要的,会让人猜疑,是有人在保护犯人。这对我们的反腐和法治建设,伤害很大。

   
 
以诉辩交易化解杨彦明案的正义困局

  如果只因其拒不交代,该案便以杨彦明被处死刑收场,隐匿背后的贿赂案真相势必就此埋没,这样的结果无疑令正义很受伤。因为这意味着,对于6500万背后的那些受贿者来说,杨彦明一旦执行死刑,他们就可以彻底“安全”了 。

 
能不能让杨彦明再活一段时间

  为尽最大努力挽回国家的巨额经济损失,有效惩治受贿犯罪,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共利益,应当考虑通过诉辩交易的办法,与杨彦明达成不判处其死刑的妥协,或至少应当暂缓执行死刑判决,争取让他交代贪污款去向及受贿者的身份。

 
还是应该让杨彦明活着

 从一个普通公民的角度,我觉得不能判杨彦明死刑,还是应该让他活着。此案既然已经审理好几年了,再慎重一些也是可行的。若是缓杀或不杀,即使他的巨额行贿给了谁没有查明,也足以让那些受贿者如坐针毡,活得胆颤心惊。

 
该不该“刀下留人”

  两次一审判决,法院都选择支持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似乎也在昭示着某种态度。中国政法大学刘玫教建议,既然杨彦明案件已经审理好几年了,再慎重一些也是可行的,如果着急判死刑,确实有可能放过了其背后的人。

 
网民热议证券界死刑第一人

  “幕后有高官,牺牲一个人,幸福全家人”这是网友们普遍的看法。对于事情未明的情况下判处死刑,网友感到非常不理解,甚至有网友为司法受到幕后黑手的干预,认为应当继续审查,查处6000万元的去处。

 


   

财经专题